台法打工度假計畫 今起受理申請

出版時間 2016/08/08
法國在台協會代表紀博偉。資料照片
法國在台協會代表紀博偉。資料照片

外交部今天表示,台灣與法國7月13日完成異地簽署《駐法國臺北代表處與法國在台協會度假打工計畫共同聲明》,雙方分別完成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並自今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外交部說,我國與法國每年將相互提供500個名額予對方18歲至30歲間的青年,申請參與停留期限為180天、最多可再延長180天的度假打工計畫。
 
外交部指出,為服務國人,外交部已將法國所提供的赴法國度假打工申請辦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的中文版參考資料刊載於「臺灣青年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網站(http://www.youthtaiwan.net),有意申請赴法國度假打工的青年可上網參閱,或前往法國在台協會網站(http://www.france-taipei.org)瞭解申請程序詳情。
 
外交部說,法國是全球第15個、歐洲第10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有助於提升兩國青年的交流及互動。外交部也提醒,前往法國度假打工的青年朋友,務必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自身安全,並於行前多方瞭解及蒐集資料,旅途中亦隨時提高警覺,與家人保持經常性聯繫,確保度假打工過程順利平安;倘遇急難事件,請速與駐法國代表處聯繫。(符芳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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