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將違收千萬獻金 辯挺馬英九選總統

出版時間 2016/07/29
2003年間連戰(左)頒發中常委證書給前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羅文山(右)。資料照片
2003年間連戰(左)頒發中常委證書給前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羅文山(右)。資料照片

退役中將羅文山被控自2008年至2012年間,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收受香港博士許智明提供近千萬元政治獻金,違反《政治獻金法》中規定不得收受港澳居民政治獻金的規定,還將其中100萬元轉入自己帳戶,辯稱用於挺馬英九選總統。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占罪起訴羅文山。
 
羅文山(80歲)是陸軍退役中將,中華民國陸軍官校第28期畢業,歷任陸軍裝甲51旅旅長,駐美國武官、機械化109師師長、裝甲兵訓練司令部司令兼裝甲兵學校校長、第六軍團司令、聯勤總部副總司令、第三屆國大代表、欣隆天然氣公司董事長,現為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兼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

檢方調查,羅文山在2008年、2010年和2012年間,分次收受許智明指定捐款給四海同心會將近1千萬元的政治獻金,但羅文山不但未向監察院申報,款項一開始也未匯入四海同心會的專戶中,反而是放在協會另個帳戶,其中約100萬元還遭羅挪用到私人帳戶和妻子帳戶中。
 
羅文山起初辯稱不知《政治獻金法》規定才會違法收受,也否認侵占,辯稱自己只是疏失沒把錢存回去。但數次開庭後,羅文山才坦承違法收受政治獻金,但仍否認侵占,辯稱2012年間有把錢拿去幫許智明刊登廣告支持前總統馬英九連任總統。
 
檢方認為,廣告花費僅佔捐款的小部分,其餘金錢流向不明,且羅文山起初收受許智明的政治獻金就已違法,又挪用約100萬元到自己帳戶,因此今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和業務侵占罪起訴羅文山。(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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