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之鳥礁。資料照片
我漁船在沖之鳥礁海域遭到日公務船扣押,政府派出海巡艦與軍艦前往護漁。傳出台日過去確有「默契」,只要日方公務船出現在沖之鳥礁2百海里,我方漁船就先暫時退出該海域,等到對方走後再進去。國安人士證實,在2005年首起台灣漁船「龍榮二號」在當地作業遭日方扣押後,台日後來對沖之鳥礁海域的確有達成相關默契,日方只要發現有我方作業漁船,會提前通報我方外交部與漁業署,此時漁業署就會先通知作業漁船「避風頭」。
國安人士指出,這次發生屏東琉球籍「東聖吉16號」漁船遭日本扣押人船,日方早在上月17日就把海域空照圖提供給我方,要求我方提醒這些作業漁船若再不離去,就要扣船。當時附近海域有好幾艘台灣漁船都陸續離去,剩下東聖吉16號。
據了解,東聖吉16號當時曾向漁業署詢問能不能繼續作業?漁業署回應只要不要進到沖之鳥礁12海里即可,沒想到在一周後,日公務船發現我船隻仍在原海域,即登船臨檢、扣船,最後演變到台日關係緊張。(陳培煌/台北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