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二二八日籍受難者家屬求償勝訴 判賠600萬元

出版時間 2016/02/23
【公庫】二二八日籍受難者家屬求償勝訴 判賠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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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二二八事件日籍受難者青山惠先的遺族在2013年向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但遭二二八基金會以內政部提出的「平等互惠原則」為由駁回申請,青山惠先之子青山惠昭便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月17日判決青山惠昭勝訴,二二八基金會應核發600萬元賠償金。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廖繼斌表示,會在2月24日召開董事會決定是否上訴。

對於勝訴,青山惠昭認為這是對宣揚人權正義的劃時代判決。在台灣社會高度重視人權與尊嚴課題的情況下,這樣的判決應該是理所當然的。青山惠先是第一位被中華民國政府承認的二二八事件外國受難者....(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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