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打工度假 外交部:明年四月上路

出版時間 2015/12/29
捷克。翻攝網路
捷克。翻攝網路

青年打工度假再添一國。外交部今天表示,中華民國駐捷克代表陸小榮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昨天代表兩國政府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完成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本計畫將待雙方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後,討論交換名額後,預計於明年4月間開始實施。

外交部指出,我國與捷克每年互予對方青年的度假打工名額將自本備忘錄簽署日起90天內以換文方式定之,停留時間自簽證核發日起算,最長可達一年。另為配合捷克僱用外國青年的相關法律規定,雙邊約定本計畫的適用對象為18歲至26歲(含)青年。

捷克是歐洲第9個(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及全球第14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備忘錄)的國家。(陳培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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