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秉叡控為賄選議員參選關說 吳育昇嗆告

出版時間 2014/12/29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段宜康、蔡其昌等人今舉行記者會,吳秉叡指出,無黨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1998年因賄選被判7個月、褫奪公權2年定讞後逃亡至中國,等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才回國參選,中選會竟仍允許其參選。吳還爆料,是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向中選會施壓才能讓蔡參選,吳應講清楚說明白,為何向中選會關說?

吳育昇中午回應,蔡錦賢是自行要求中選會解釋,「這與我完全無關,我連關心都沒有!」吳強調,已與律師聯繫,若吳秉叡再胡亂指控就會提告,「不能像周玉蔻一樣血口噴人!」吳還說,蔡錦賢4年前就參選並且當選,為何民進黨當時不提當選無效?現在才要提?

吳秉叡指出,蔡錦賢過去曾因預備賄選罪遭判刑,依照《選罷法》規定,若蔡入監服刑完畢就不能參選,但中選會函釋卻說因為蔡是超過行刑權時效,與執行完畢、未執行不同,讓他可以參選,根本是鼓勵政治人物被判刑後逃亡,只要逃亡到行刑權失效後就還可以參選。

律師顧立雄說,他已代表民進黨議員落選人呂子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因為蔡錦賢逃去中國逍遙,沒入獄1天,「算不算執行完畢?」此外,蔡犯預備行賄罪就說和行賄罪不一樣,「這樣通嗎?」另外,蔡還被褫奪公權2年,但因蔡一直逃亡,所以根本還沒起算,也就不能參選。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批評,一個人因買票判刑確定,居然逃亡不用服刑,等期限過了再回來,中選會居然仍許可他參選,中選會應給交待,且自始無效的選舉結果必須重新檢討。(黃揚明/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右起)、蔡其昌、律師顧立雄、段宜康舉行記者會。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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