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東慘遭公審 民進黨促馬政府維護基本人權

出版時間 2014/08/20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林修卉攝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林修卉攝

藝人柯震東疑涉吸毒在中國被拘留,穿上囚衣淚流滿面的自白影片在中國中央電視台播出。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指出,藝人是公眾人物,若涉嫌吸毒等不法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範,當然須負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但藝人也是人,有其基本人權,必須依據「正當法律程序」接受調查與審判,呼籲馬政府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及《兩岸投保協議》,要求中方維護台灣人的基本人權。
 
黃帝穎表示,中國調查柯震東的案件,至少有3大侵犯人權問題,第一、柯震東被拘留時間過長,人身自由被限制,但中方並未履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兩岸投保協議》,通報當事人家屬與我方主管機關;第二、柯震東沒有律師辯護,此已侵犯被告防禦的司法人權。
 
黃帝穎說,第三、柯震東的「自白影帶」被媒體公布,形同公審,此與恐怖組織拍攝影片的手法相似,嚴重踐踏人性尊嚴,這也是最嚴重的部份。
 
黃帝穎強調,保障人權是普世價值,藝人犯罪也應接受正當程序的調查與審判,包括法務部、陸委會、海基會官員,應循《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與《兩岸投保協議》所建立的聯繫管道,向中國方面表達對柯震東基本人權的關切,並要求中國立刻回覆,這是馬政府的法律責任和義務,請馬政府在兩岸協議上不要選擇性執法。(林修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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