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育敏接獲陳情,表示裝設防摔裝置,卻遭大樓管委會主委告知不得裝設。林啟弘攝
【李英婷/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天內發生兩名幼童墜樓死亡意外,根據立院今年4月通過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住戶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只要不妨礙逃生、不凸出牆面,都可在外牆、陽台設置隱形鐵窗等防墜設施,不須經管委會同意。不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近日接獲陳情,該民眾指7月時安裝隱形鐵窗,至今已多次遭社區管委會點名施壓。
王育敏今下午舉行記者會,現場與陳情民眾沈先生(化名)電話連線。沈先生說,他住家於11樓,家中兩個小孩各為3歲半、6個月,因窗緣矮、僅60公分,小孩腳一抬即可翻越,因此他在7月安裝隱形鐵窗,管委會卻多次在會議中點名指責,以影響大樓美觀為由,要求拆除。
王育敏說,管委會以美觀為由而影響小孩安全,實在不妥。新增「兒童防墜條款」時並未增列罰則,是希望透過勸導方式推廣,但若狀況未改善,不排除修法新增罰則。王要求,營建署即刻起發函告知所有管委會須依法辦理,並將「兒童防墜條款」相關內容張貼社區公布欄。
【更多新聞內容,請看《蘋果余艾苔》粉絲團】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