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商案無罪確定 李俊毅:三法官與王定宇要公開道歉

出版時間 2013/07/16
李俊毅舉行記者會說明中藥商案無罪確定。吳家翔攝
李俊毅舉行記者會說明中藥商案無罪確定。吳家翔攝

【吳家翔/台北報導】民進黨副秘書長李俊毅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中藥商案收賄,高院二審判刑7年6個月,最高法院更二審昨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李俊毅今說,經過一夜思考,他願意原諒當初判決他有罪的高院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孫惠琳與受命法官陳玉雲,只要他們三人能公開道歉,如果一周後不道歉不認錯,他將採取法律行動,控告三人枉法裁判。
 
李俊毅說,當年立法院院會表決中藥商法案時,他並不在場,立院公報紀錄很清楚,但法官竟捏造資料,創造出他有在院會投贊成票的犯罪事實。他說,他所接觸的律師都不敢接控告法官的案子,沒人敢當訴訟代理人,但就算這樣,他也會自訴到底,希望他們可以負起法律的責任。

另外,李俊毅也說要原諒黨內同志,他以叢林裡的野獸形容黨內同志,他說,當他受傷時,黨內同志不是護著他,而是撲向毀滅他,他公開呼籲民進黨市議員王定宇認錯道歉,因為當年爭取黨內立委初選提名,王曾以貪污犯與廖福本一樣的人對他展開猛烈攻擊。李說,如果黨內的惡質文化如水過無痕或不需付出代價,民進黨內文化將會繼續惡質化,他願意不追究,但需要當事人公開道歉。

李俊毅最後感性說,中藥商案被判有罪,讓他長期經營的政治聲望付出慘痛代價,他的政治生命可以說是因為這個判決幾近毀滅。李說,在他人生最低潮時,有一次他與妻子去吃台南的肉丸,坐下來時,隔壁桌的年輕人交頭低語說:「那個就是A錢貪污的立委。」他當場吃不下肉丸,妻子也眼眶紅,他從政25年來的後幾年幾乎被此案拖垮與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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