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有冤1〉採購弊案4年無解 出人命檢方才重查

出版時間 2018/10/30
〈普悠瑪有冤1〉採購弊案4年無解 出人命檢方才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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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有冤1〉採購弊案4年無解 出人命檢方才重查

普悠瑪出事造成重大傷亡,針對媒體報導台鐵ATP遠端監控憑空消失,涉草率驗收等疑點,台北地檢署剪報後分他字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檢方4年前就查過普悠瑪了,但一直沒有下文,台鐵的內控機制也見未改善,如今鬧出人命,警覺普悠瑪幕後似另有隱情,於是決定化危機為轉機,重起爐灶查案。

據了解,北檢2013年間曾接獲立法委員段宜康等人的檢舉,段指普悠瑪採購案的採購規範有問題,例如本來招標公告的規格,過彎時的橫向加速度容許值,和太魯閣號一樣,都是0.3公尺/每秒平方,但段說後來住友商社會長岡素之和當時的總統馬英九在總統府見面後,招標規格就降為0.8公尺/每秒平方。此案經北檢分案後,發交調查局針對採購規範等案情進行調查,後來因為違法證據不足,因此在2014年暫行簽結。

檢方4 年前查普悠瑪案不了了之,沒有開花,日前普悠瑪發生重大事故後,不少媒體指普悠瑪驗收時也有不少問題,例如ATP(自動減速系統)是否能正常運作,以及台鐵驗收普悠瑪機組有無放水嫌疑⋯⋯等。從採購規範改變,到驗收可能有問題,爭議實在太大,北檢認為,雖然2014年已對普悠瑪採購案簽結,但其中驗收部分仍有相關爭點有待釐清,因此予以分案並指派檢察官進行了解。

另據了解,承辦普悠瑪案的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上週五(10月26日)也到北檢拜會檢察長邢泰釗,針對普悠瑪案的案情交換意見。江貞諭事後對北檢之行輕描淡寫,表示自己是到台北開會順便回北檢探望老同事,不過只要有相關證物,都會盡力處理偵辦...(點我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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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造橋火車對撞案造成30死、112輕重傷,檢方認為與日前發生的普悠瑪案有不少雷同處。(圖片來源:翻攝自網路)
台鐵初步認定普悠瑪司機尤振仲(坐輪椅者)要對事故負最大責任,引起不少民眾反彈。(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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