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圖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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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6千萬稅金 魏應充不再抗告拚形象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漏繳稅額達6000萬元,彰化地院去年以違反商業會計法逃漏稅捐,共44罪將魏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魏的辯護律師羅閎逸表示魏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全部認罪」,也尊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的裁量權,撤回退稅申請。
彰化地檢署查出,頂新在1995年至2013年間,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魏應充另在員林華南銀行開立私人帳戶,7年內共逃漏稅2億4867萬元...(點我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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