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各大報的頭版皆持續報導教育部的「卡管事件」,教育部長潘文忠甚至痛批管爺不願誠實面對。為讓管爺有機會出面說清楚,本刊記者今天一大早八點就到管爺住處樓下守候,但始終未見管爺身影。
早上十點多,本刊記者直接按門鈴想問管爺是否有話想說?對講機傳來一個聲音「激似」管爺的中年男子應答,先問記者哪裡找後,就說「他不在」,隨即掛斷對講機。之後記者第二次再按門鈴,則無人回應。第三次按門鈴,則換成另一個女聲應答,同樣說「他不在」後就隨即掛斷。
另外,針對教育部長潘文忠表態若管中閔違法就不聘用一事,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兪大衛律師向本刊說:「難道交通違規被開罰單也不能當大學校長嗎?」
兪大衛以個人意見表示,潘文忠並未指出所謂違法的具體程度,認為教育部沒有審查的權限,只因傳言就剝奪管中閔就任的權利,是未審先判,跨部會諮詢小組的成立也是無法源可循,教育部此舉,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即「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對於潘文忠抨擊管中閔不願誠實出面說明釋疑,兪大衛則說,管中閔目前並沒有需要說明的義務,因為他還不是台大校長,台大校長需要對教育部負責,但管中閔現在是由遴選委員會選出的台大校長當選人,所以他僅需對遴選委員會負責,而在遴選過程中,委員會該問的都問了,程序已經結束,教育部在還未正式聘任前,都沒有向管中閔要求澄清或說明任何事的權利。
上月中,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遭爆自2005年起,違法赴中國廈門大學、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
僅管在3月24日的台大臨時校務會議報告中,台大管理學院指出,根據廈門大學回函,表明管中閔雖曾被聘為客座教授,但不授課、不支薪、未開設專業課程、沒有指導碩博士生、沒有領取薪酬,台大管院認為管中閔沒有違反任何與教育部來函與大陸地區交流的相關規範。
但是教育部仍不買帳,要求台大把臨時校務會議會議紀錄,及管中閔國內、國外兼職的疑義說明資料送來後,教育部會儘速作「適法性處理」。
而後,教育部於本月3日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政府部會組成「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要調查管中閔赴中國大陸任教的疑義。在本月10日首次召開的會議中,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甚至還點名質疑,內政部長葉俊榮,也在中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師,意外扯出案外案,原本單純的學術鬥爭,演變為政治上的藍綠角力。
由於資訊不足,因此在跨部會小組的首次會議中無法取得共識,預計將於13日再度召開第二次諮詢會。(撰文:鄭淳尹、簡培致、邱進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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