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比特幣是否納管,兩任央行總裁彭淮南、楊金龍,與網路天才科技政委唐鳳看法不一。但比特幣成為跨國洗錢新寵,已不是玩笑話,近年來國際不法份子把比特幣當成洗錢工具時有所聞,最知名案例就是東歐不法集團在2016年7月來台犯下的一銀盜領案,主嫌安德魯、海米爾等人利用第一銀行ATM電腦設備老舊,以自動吐鈔程式駭進一銀ATM,成功盜領8千327萬元後,原就打算要將台幣換成比特幣,還好我方及時發現破案,不然身為電腦大國的台灣,可能要丟臉丟到國外了!
檢警人員指出,一銀盜領案被告海米爾來台前,多次利用Google查詢比特幣在台灣使用方式,準備一銀盜領案得手後,把錢換成比特幣,並計畫在莫斯科等處提領,幸好民眾和員警機警,且本案經媒體曝光後,受到國人矚目,才能順利逮補嫌犯,否則贓款8千多萬元早被換成比特幣匯出!
另一件發生在2015年9月的香港富商黃煜坤勒贖案,茶餐廳小弟出身的黃煜坤因炒房成為億萬富翁,後來涉及香港聯交所詐騙案交保後來台養病,卻遭綁匪鎖定勒贖。綁匪要求7千萬元港幣贖金換成比特幣,存入指定的香港比特幣帳戶,家屬與警方聽到全部傻眼,因為沒人懂比特幣的操作方式,警方擔心付贖後被撕票,遂提前行動救出黃男。
檢警人員指出,使用比特幣只須經由電腦網路點對點(Peer-to-Peer,即用戶對用戶)的付款方式,所有交易內容雖然會被完整記錄而不被消除,但因為使用者的個人資訊難以查證,加上目前全球有多達千家商店可易使用比特幣,不少國家還設立比特幣提款機,可將帳戶內的比特幣,以當日買賣交易匯率換算當地貨幣作為存款基準,一旦成為洗錢工具,執法機關追查不易,不少承辦過跨國犯罪的檢察官,一致呼籲政府及早將比特幣納入管理。(撰文: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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