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嫻事件鬧得餘波盪漾,其中針對「婆婆」的討論也有不少!當一個不孕症醫師那麼久了,看到的婆婆可是一個比一個精彩啊!其中要算這個印象最深刻!竟然要我開證明給未來的婆婆,證明不是「她」不能生!這婆媳之間的問題永遠是難解的議題,更何況開證明到底是要證明甚麼?我還記得碰到這樣的要求,當下可是汗流浹背!
這對年輕人戀愛一陣子了即將步入禮堂,但婆婆強調一定要生小孩才會答應這門婚事(這年頭這麼強勢的婆婆應該很少見了吧?)可是他們在一起很久也都沒有避孕,因此特地來找我做生育能力的檢查。不檢查還好,一檢查就發現丈夫是無精症。我先幫他抽血驗造精功能,丈夫雖然沒有精蟲但發現有幾隻死掉的精蟲,但也不到一百萬。
要離開診所的時候,先生問我說:「醫生,我的無精症跟我的糖尿病有關嗎?」挖咧!我告訴他說:「你怎麼不早說?當然有關!」我研判他是逆行性射精病患,所以建議他再去取精室射精一次,後來果真在尿液裡面找到精蟲但都不動。我建議他回家要多喝蘇打水、吃蘇打片,目的是讓尿液鹼化,並要求他3天後再回來複檢,3天後果然在小便中找到活的精子。
原本以為這是皆大歡喜的結果,但沒想到劇情變得「超展開」!太太竟開口要求要開醫師證明。我說:「要證明什麼?要寫給誰?」她說:「要寫給未來婆婆的!」證明不能生小孩的是她(未來婆婆)的兒子。於是我就在診斷書上面寫著:男性不孕,OOO因為糖尿病導致逆行性射精,所以不能生育的是男方。據太太描述,當未來婆婆看到我的醫師證明後,腦中一片空白,雙腿一軟頭暈差點暈倒!與原本要求生子的高姿態簡直天差地別,這個證明等於賞了婆婆一個巴掌打臉嘛!,最後也是這位婆婆出錢,讓兩人進行試管嬰兒療程。
後來兩人先公證結婚(因不想辦桌)後,拿了結婚證明來找我做試管嬰兒。因為太太年紀40歲,取卵7顆,當天也請先生再一次射精,再請實驗室把小便洗滌離心找出精子做單一精蟲顯微注射。最後有5個卵子受精,植入胚胎之後當月就懷孕,在36週剖腹生下1名女嬰,重2510公克。
但這齣不孕大戲還沒結束,沒想到婆婆又擺出了高姿態,她說了:孩子要滿周歲,才要讓他們小倆口結婚(辦桌請客)。聽到這,這次差點昏倒的換成我這個醫師;現在姿態這麼高的「未來婆婆」真的前所未見空前絕後;都已經證明了是兒子的問題,竟然還不願意面對現實好好解決,這樣繼續將問題擴大,到底最後會影響到誰的幸福呢?
(作者:彰化博元婦產科院長,曾任職林口長庚婦產部生殖內分泌主治醫師,從事不孕症醫學治療已20餘年,連續5年榮登世界名醫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