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共計48處,視各市場及攤位條件,每攤位月繳1500元至1.2萬元不等的租金,原則4年簽訂1次租約,根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公有市場攤位限1戶承租1攤位,並且得自行(含家屬)經營,不得有轉租、分租行為,但具繼承變更權利」。
日前卻有違法被轉售的市場攤位在591租售網站公開求售,打出「內湖區、店面出售、353萬元」,《蘋果》追查該物件為西湖市場的百貨區,目前有租客承租,買下後可當現成二房東,還保證扣除交給市府的攤租成本,「可實收8000元」。該出售資訊經《蘋果》詢問後已下架。
曾經手過市場攤位的不具名房仲表示,市場攤位多以「私約」進行,因無產權,不須過戶,也無實價登錄供查詢,雙方談好價格簽約後,再到市場處進行更名作業,因非「擅自出租」,而是經主管機關同意而更名,反而無違法問題,未來再每4年與市場簽約1次,因攤位具優先承租權及繼承權保證,買到後幾乎是「永久租用」,缺點是不得貸款,要以現金購入。
該房仲強調,「過去美食區還有400萬元的成交紀錄,地點好的市場都有類似的交易。」據了解,除西湖市場外,士林市場因有觀光效益,類似狀況也屢見不鮮。一名西湖市場攤商說:「這邊生意太好,幾乎不會有空租,確實有聽過二房東現象,曾有攤商月租金7000元、一轉手就可出租1萬7千元,大家還是搶著租。」
台北市市場處公有零售市場科股長湯順明表示,「法規是針對分租、轉租等行為進行查核,若查獲攤商當二房東,擅自將攤位出租給血親以外的人擺攤,會要求限期改善,若再不改善就會終止租約。」
至於私下出售攤位等有對價關係的行為,湯順明表示,這是非常熱門市場才會有的行情,非屬常態,且暫時無從查起。他補充,事實上多數市場都在沒落中,更多的是攤主年事已高或無力經營,市府目前傾向市場轉型,將攤販合併、騰出空間規劃美食區招商以活絡市場。
經商的沈先生對此認為,台灣創業艱困的最大問題就是房租剝奪利潤,民間自由市場不干預就罷了,但政府主導的市場應該有嚴謹的退場跟審核機制,來杜絕轉手轉租的情事發生。
房市專家Sway更是批評,市場私下轉售攤位的情況行之也年,重點在於相關單位卻沒有查核,「就像政府明明都有做消防安檢,業者卻總是被放水通過一樣,這是公務員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