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糾紛漏水第1 留意口碑降風險

出版時間 2019/10/16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9年第2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第1名就是房屋漏水,高達58件,這類案件過去幾乎穩居榜首。台中市消保官謝明謙表示,多數消費者遇到漏水糾紛,多數希望解除契約,不過「因修復金額不會太多,約幾十萬元,相較房屋動輒幾百、幾千萬元,落差較大,所以多半協調結果是建商協助修繕,或減少價金」。
代銷業者認為,沒有建商願意蓋漏水的房子,因為一旦漏水就得做很多售後服務,也影響到聲譽。謝明謙補充說:「最常碰到的問題不在於保固期與否,而是常常修繕方表現態度很消極,可能通知了3、4個月,建商遲遲都沒動作,或以打發泡劑這類治標不治本方式處理,住戶不滿才會向消保單位申訴。」
而環環相扣的工料選擇、工法施作,及是否按步驟程序施工,皆是造成漏水機率高低關鍵。建商私下透露,新屋會發生漏水問題,關鍵在採用的防水材料;像是不織布材料抵抗力較差,遭到地震拉扯易斷裂容易漏水。也有建商更換較強韌的玻璃纖維蓆,不怕地震拉扯,相對較堅固。彈性膠泥部分,施工師傅調和濃度也有影響,若濃度較低或施工過程中塗抹較不均勻,也易漏水。
值得一提的是,一般新屋漏水保固多在1∼3年,根據《民法》規定,建商交屋後對於買賣標的物,須負擔5年瑕疵擔保責任,期間內如果房屋出現瑕疵,經過舉證,原則上賣方必須負責修繕,目前市場也有不少品牌建商拉高保固至5年。房屋漏不漏水,除了施工品質很重要,也可參考建商口碑或實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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