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發爭議的臨時市場,位於中華五路與修文街口,《蘋果》實際走訪發現,48個攤位中僅剩2攤營業,多數舖位1樓大門深鎖,卻改做居家使用,迄今還有66戶落籍設戶,自救會監事侯清連指出,「會住在臨時公有市場的民眾,平均都已60多歲,我們連高雄市最低生活標準月入1萬3099元都沒有,等21年卻是承諾跳票,許多長者含恨而終。」
高雄市前鎮第一公有臨時市場案,最早回溯到1949年,依高雄前鎮第一公有臨時市場自救會提供內容指出,當時前鎮區長陳田涵興建住商合用建物,其位置在今日中華五路與復興三路,也就是目前IKEA高雄店門口道路,建物完成後出售給104戶舖位(店面)及16名攤商,開設店面攤位營業。
1950年間,市府認為陳田涵起造的房屋變更設計,不符營建法規屬違建,多次取締後,主管機關同意按原設計,改建為2層住商合用建物,並命名「前鎮第一公有市場」,當年法令規定,公有市場必須為市府經營,因此攤舖商陸續將攤舖位捐贈給市府,換取商場經營權,直到1979年,總計104舖位與16個攤位全部捐贈市府;攤舖商住戶認定因長年繳納房屋、地價與營業稅,有該市場經營與房屋財產權事實。1998年,高雄市府都市計劃決議,要在中華四路往南開闢中華五路,前鎮第一公有市場正位處即將興建道路開端。
自救會監事侯清連指出,歷經3任市長包括許水德、蘇南成到吳敦義,都說要在中華五路與復興三路口,也就是目前IKEA旁角地,透過BOT或市府編列興建預算,蓋住商混合建物給攤舖商繼續經營,並訂於2004年完工,所以有66舖位與48攤位,被安置在目前「前鎮第一公有臨時市場」,38個舖商不願意被安置出走在外。
抗議的攤舖商自認是亞洲新灣區發展下最大受害者,侯清連說,在2016年6月14日,時任市長陳菊的1封公文更將他們打入深淵,公文寫「應於2016年9月14日前自行拆除或搬遷其所有物,逾期未拆除或搬遷者,本府經濟發展局將視為廢棄物逕行拆除或清除,並收取代處理費用。」
從自救會提供資料可發現,從1989年起,多份公文均載明「在新市場尚未興建完成前,現有市場暫不予拆除。」該內容也就是攤舖商認為市府允諾「先建後拆」市場。高齡80歲住戶劉先生指出,「吳敦義擔任高雄市長時就有允諾要興建市場給我們,當時設計最上樓要規劃幼兒園,其他樓層都有規劃,結果謝長廷選上一切承諾都跳票。現在韓國瑜市長上任,不能像過去一樣,只給個30萬就要我們滾。」
原先市府允諾要拿來興建市場用地,面積約4400坪、地目歸屬市場用地,但因近年亞灣區發展房價漲幅驚人,該市場隔中華五路即為目前港都最高價豪宅,單坪開價最高達120萬元「定潮」。土地旁緊鄰高雄指標豪宅案「一品花園」,高樓層面海戶型可達3∼4字頭。市場推估市場用地地價每坪粗估逾80萬元,4400坪地市值至少30億元以上,若未來興建住宅大樓,每坪至少上看30萬元。
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副局長高鎮遠指出,依據中央政府訂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不管是市場裡面攤位或舖位,只能做營業銷售使用行為,不得有居住住宅,這是法律明定」,他說「攤舖商應該是長期以來有所誤解。」
高鎮遠指出,1998年市政府為開闢中華五路,因此幫這些攤遷至目前土地,並興建臨時市場,他們有攤舖位「使用權」,「但目前他們所處空間大家都很清楚,旁邊有大型賣場如家樂福、好市多、IKEA等,加上傳統市場在都會區式微,也限於市府財源,短期不會做公有市場新闢。」
高雄市政府經發局主任顏紹宇指出,訴訟過程中,攤舖商提出過去歷史資料,在市場資料卡,記載中華五路攤商使用位置早期搭建竹棚以攤販集中場營運,因當時不忍取締,從6攤演變到1970年110攤,「攤舖商願意無償捐獻建物,換得攤舖位使用營業權,因當時公有市場攤舖位營業權比不動產還值錢,其捐獻的也只是竹棚或木造建築物。」
顏紹宇表示,高雄市議會比照其他市場過去案例,以每攤舖位30萬元為特別救濟金,目前訴訟原告60∼70位,補償金有3000多萬元,經發局已專案保留,「依法規市府應該輔導他們到其他公有市場空攤舖位,若不願意接受安置到其他地區,市府給予30萬元救濟金。」日前再開庭針對市場是否要持續營業做判決。只見公有臨時市場自救會成員高掛著「勿忘世上苦人多」,其旗幟跟緊鄰豪宅「一品花園」形成強烈對比。
【攤舖商心聲】
你相信政治人物的話嗎?每一個說話都不算話,任何一個都是騙,只是騙多騙少啦,這事一言難盡,順其自然啦,講以前沒有用,現在不是你的,不給你也沒有用,重點是政府要收這裡,希望能先建後拆。
說好預定地是我們的(市場),之前講在這邊(臨時)住6年再搬過去,現在沒了,之前吳敦義那時候沒選上,結果地搞哪去都不知道,搬來這也21年了,希望市長幫幫市場這些窮人,這裡大多是老兵。能蓋就蓋,不能蓋也要協商,不能只給30萬就要人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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