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江翊、格正投資聯手的資產公司合資5701萬元,2016年出手進場標得「中英育樂大樓」土地所有權,換算每坪單價8.6萬元,創下當地土地新低價。
新地主取得土地後,住戶大多以為應該來談都更、收購或是其他合作?結果都沒有,反而先祭出不當得利、違建拆除等訴訟表明來意。經常處理各式產權的104法拍屋副總聶學智指出,這類資產管理公司財力雄厚,熟諳處理步驟,剛開始不太可能談任何價購模式,因為住戶肯定是開出天價,不太可能談到好價格,所以寧願把時間花在法院。
第1招,新地主先是祭出「不當得利」,開始向住戶收取地租,現階段看似每月數百塊金額不大,但資產公司早有長期抗戰準備,未來地價稅等成本增加,或地價行情上漲,都可以要求提高租金。若是住戶不繳,直接再申請強制執行,甚至拍賣該戶產權,資產公司即可再以「優先購買權」收購,不費吹灰之力。
第2招,目前原住戶最大怨言是被控告「既存違建」,影響大多只有1樓住戶。投資客鄭先生表示,以前這類違建可能相安無事,但只要有人上法院告拆違建,消防安全、公安危險等,這些違反建築法行為,都能讓提告者交叉搭配,讓住戶「家不像家、店不像店」。
小招攻完,打蛇隨棍上,雖然新地主暫無打算進行第3招「拆屋還地」,以地主角度,一定會想辦法把土地收回來提高開發效益;而屋主則是想繼續佔有土地、使用建物,所以兩者協商不成,終將在法院一戰。聶學智補充,這類情況很難解釋,原住戶得提供佔有土地合法權源,及法院會辨別新地主是否有權利濫用之虞,贏面機率各半,很難說得準。
聶學智指出,「拆屋還地」算是不動產訴訟大工程,動輒3∼5年以上。以該案例地點位在台中,就得一路從台中地方法院打到台北最高法院,對一群年事已高的屋主而言,實難負荷。最後大多是以法院調解、協商價購居多,依照過去處理經驗,大約市價一半收購,不過屆時重新開發,投資方絕對是獲利超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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