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6大修正5月上路 業者不改善最高罰50萬

出版時間 2019/03/27
最新修正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訂雨遮不登記不計價。資料照片
最新修正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訂雨遮不登記不計價。資料照片

配合「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內政部日前提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消保處審查通過,目前待內政部公告施行,最快5月可上路但不溯既往。
行政院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多數人一生僅有1至2次購屋需求,且年輕人常因自備款不足選擇買預售屋,因此,針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做出6項修正。
由於爐碴屬工業用廢棄物,用於建材可能會膨脹,使牆壁出現塊狀剝落,甚至不排除威脅住戶安全或健康,因此增列建商不能使用爐碴為建材,若違反規定,消費者可請求銀行終止撥付貸款給業者,也可提損害賠償。
過去爭議不休的屋簷、雨遮,這次也明訂不登記計價,只有陽台需登記計價。台中市建築經營協會理事長梁信雄認為,雨遮不計價口號喊了許久,業界的陣痛期已過,目前新案基本上也都朝向不計價。

至於水電及天然瓦斯的內外管線費用,建商需負擔水電的內外管線與瓦斯內管費用,瓦斯外管可由雙方協商,未議定則由建商負責。
除上述修正外,另增結構保固項目,如基礎、承重牆壁、樓地板、屋頂等需由賣方保固15年;不具獨立權狀的停車位如法定停車位等,需納入共有部分項目,履約擔保機制也有修正強化。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若預售屋買賣契約內容違反上述規定,民眾可要求建商及代銷修改,業者提供的契約若不符規定,經限期改正而不改者,可依《消保法》罰3∼30萬元,第2次限期不改正罰5∼50萬元。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修正重點

懋榮建設董事長紀吉川表示:「這6項修正,大部分有在顧品質的建商都已行之有年,不過這些規範的成本也反映在營建成本上。」如禁止爐渣當建材、結構系統保固15年等,在預售市場求順銷的競爭下,都搶在規範前頭做,業界也早有共識,如今政策頒布加上行政罰鍰,也讓業者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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