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戶將2輛車停在1車位,後車甚至已越線、霸佔公共空間。民眾提供
該社區主委A先生表示,近來有住戶在社區的平面大車位,前後停上2台車,不僅不符合社區規約,也大幅越線,更因擋住地下換氣排風扇,造成維護清潔困難。經勸導、公告都沒用,寄發存證信函還拒領,住戶甚至嗆聲自己是「開創者」、「烈士」,「實在很離譜!社區10多年來、共206戶住戶,第1次遇到這種人。」
由於該社區車位每月收取150元清潔費,同車位可停機車,但得登記且額外收取清潔費,A先生表示,該住戶不聽勸告,「還自行劃撥轉帳2台車的清潔費進入社區基金,並擷取法院判例簡報貼在汽車擋風窗,就為力抗管委會和規約。」目前暫無法取得該住戶回應,但A先生指出,上周開會協調對方也不願好好談,已決定報請台中都發局處理。
台中都發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林東賢表示,社區各空間用途以當初建築師依建築技術規則劃定,不得做其他用途,停車位空間亦然,且應在自己權利範圍使用,不應佔用公共空間或影響逃生、維修及妨礙進出。他強調,「依該案例,勘查後若有明顯違法事證,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對住戶發布限期改善並陳述意見,若仍未改善,主管機關可依法開罰4萬元,可連續開罰。」
社區停車位通常禁止堆放雜物及停置其他機踏車,只要不超出範圍,並未禁止停放第2台汽車,不過仍須先檢視建物使用登記用途,再看社區規約是否明文禁止,如有禁止,應受區分所有權人規約或使用執照用途限制。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分享,目前約有3種汽車位停機踏車的管理方式,新式社區多是「明文禁止」;不少中古社區衍伸出不同管理方法,如車位可停機車,需登記並多繳交清潔費;也有採放任管理,只要在車格範圍,只要不越線都好。
奧迪名車併停已影響通道及換氣扇的維護清潔。民眾提供
住戶槓上管委會,先斬後奏繳交2輛車的車位管理費,強調自己合法。民眾提供
住戶在汽車擋風窗附上剪報內容,認為自己沒有錯。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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