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1樓因有店面效益價值高,地主較不願同意都更。
此外,「不合理,因為舊屋價值與新屋價值不同,換等值但較小坪數才合理」僅17.7%,而2.2%「其他,請說明」的意見也不少,有認為應該採「實際使用坪數」、「換等值坪數」、「排除公設後的使用坪數」、「樓層不同的價值不同」等,皆可看出民眾對於都更後想獲得的新房坪數意見相當紛歧。
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法規委員會副主委林銘峰表示,所謂的「1坪換1坪」定義不明,是權狀坪數、室內坪數、室內與附屬坪數、土地價值與權變價值等,造成開發者整合時更大的困擾。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也認為,民眾拿「1坪換1坪」的最高值作為都更的期待,例如1樓戶認定有商業效益,當初買價也較貴,可能要求坪效增加2~3倍的空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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