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逢甲西屯路的「仕康家」大樓,住戶長期不和睦,前主委吳足近期被謝姓住戶投訴,經年累月把持管委會,投訴者謝小姐說:「管委會委員形同橡皮圖章,幾乎由這位地下主委把持,還四處以興訟打官司為樂,逼得住戶敢怒不敢言,最近1次開會時,還有黑道闖入行使暴力,真的是無法無天。」
經查證,該社區規劃複雜,包含套房區及純住宅區,各為1棟建築物,總戶數逾300戶。遭投訴的女士吳足則指稱,因當初是地主與建商合建,本身握有27戶產權、加上套房區的屋主委託代理,加起來至少上百份,絕對是代表多數民意,每次開會名單或財務清冊可攤在陽光下供查閱。
管委會是否「人多就贏」?律師蔣美龍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關於委託代理部分,任何一個受託者所代表的區權人人數、或區分所有權比例不得超過總戶數的5分之1,超過就不予計算,因此只要其餘住戶夠團結,未必會被長期壟斷。
購屋時除了看室內屋況以外,公共空間的細節也不可少。
蔣美龍補充,若住戶對財務帳目有疑慮,可聯名要求調閱帳目,查核是否有不清楚或是未登載項目,還有招標廠商是否是按照社區規約程序評選,都可一一檢視。他指出,若這2棟建物屬於獨立大樓,理論上還可申請分割管理,也就是自行成立管委會,但難度最高,共有部分也得重新訂定社區規約。
中信房屋中彰投駐區經理楊乾意補充,早期不少老舊社區產品混雜、戶數過多,甚至摻雜投資型套房,原住戶根本不住在社區、僅委託他人管理,日後最容易形成紛爭。他建議說:「若社區有兩派人馬僵持不下且公基金充足下,可交由第3方知名物管公司代管,能減少衝突糾紛。」
管委會因為屬多數決,所以最開始的溝通很重要,但若是兩派人馬僵持不休,那只能直接回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逐條檢視,是否符合法規以及現有社區規約,最後手段才是蒐集證據走上法院,但訴訟時間自然較曠日廢時。
律師蔣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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