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陸買房不能買地,而且只擁有70年的地上使用權相比,台灣房地產為永久產權,加上台灣部分城市房價基期仍低,讓強國人對投資台灣房地產興趣濃厚。
內政部表示,2002年開放陸資在台購置不動產至2014年底止,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為避免中國大陸資金在台炒房,強國人來台購屋原有「543條款」(貸款不超過5成、來台停留不能超過4個月、3年以內不能移轉),還有2014年1/1日施行陸資每年買房上限為400戶、土地上限為13公頃,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得將餘額延至隔年等方式,多管齊下,讓強國人進軍台灣房地產的熱情熄火,因此,13年來僅181件通過。
今年管制措施再加碼,7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增訂細則,規定在同一社區陸資取得不動產以10%為上限,換言之,限制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集中度。
業界分析,內政部這項被視為「萬通條款」的新規定,主要針對淡水小坪頂上的「萬通台北2011」,全案超過4成是陸資購買,形成的「大陸村」,挑動台灣民眾對強國人大舉來台買房的敏感神經。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說,大陸人不能直接購買台灣土地,只能買自用住宅,陸人手中的土地,頂多是買建物的持分而來。目前所有陸客買房個案,即使金額再小,都會會同陸委會、國防部等單位逐案審查,確定黨政軍身分者不得取得外,也會堅持每人僅限取得1戶供住宅用不動產,「這2年增加的總量、集中度管制,是讓規則更嚴謹!」
負責代銷豪宅案的興東風廣告協理兵宗憲坦言,去年有來台投資多年的大陸人,想以個人身份購買1戶總價數千萬豪宅,對方也很乾脆,願意一次付清全額,內政部從去年9月審查至今年3月,還有當地刑事局來現場詢問陸方購屋流程,耗時逾半年終於成交,儘管限制多,但對大陸人而言,擁有「永久產權」是最大誘因。
相對陸資來台置產購屋,百立建設機構總經理李保雄認為,住宅可以更大幅度開放陸資購買,並憂心忡忡直言:「土地才是最大問題!」2014年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開放陸資標售高雄一塊3千多坪住宅土地的地上權,替陸資大開方便之門,管制蕩然無存;換言之,一旦陸資得標,即合法取得台灣土地,「不會有國家安全疑慮嗎?土地涉及國家安全,管制應更嚴格,甚至完全都不應該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