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都更拖延10年 住戶求助無門

出版時間 2015/03/08
明園大廈為北市標明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外牆剝落嚴重(黃圈處),卻無法都更。林琨凱攝
明園大廈為北市標明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外牆剝落嚴重(黃圈處),卻無法都更。林琨凱攝

明園大廈為31年老屋,2006年被台北市政府登錄為列管海砂屋,分類為「須拆除重建」,居住安全明顯危險,住戶表示,該大廈不只外牆剝落嚴重,住家內部天花板、牆面有明顯剝落痕跡,讓人膽戰心驚。
明園大廈都更發起人蔡小姐指出,當初921大地震後發現牆面剝落,決意尋求住戶支持作海砂屋鑑定。

鑑定確認後,自2005年開啟都更作業過程,至今10年,危樓變成危危樓,卻仍未統合住戶意見,過程中還爆出住戶互放謠言、提起告訴或肢體衝突等憾事,其中都更理事會欠缺作為是都更過程最大阻礙。
《蘋果》詢問該社區都更理事會成員顏先生,他表示,理事會會長時常不出席會議,且有一派成員主張合建,才會牛步。

至於容積獎勵限縮一事,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指出,明園大廈適用於2000年通過《海砂屋善後處理準則》,因此依法必須在5年內申請建照完成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報核,就可完整取得30%容積補助,若無,則逐年遞減5%,最低則會到10%。邱英哲指出,以明園大廈來看,今年7月30日是最後期限,否則就會依準則扣減,這應該就是住戶急得跳腳的主因。
至於為何公部門極力推行都更,但民眾遭遇整合困難時卻無法可幫?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簡裕榮解釋,由於明園大廈屬私有財產,公部門毫無立場介入協調糾紛,只能給予法規諮詢協助,而至於都更理事會沒有作為。

根據《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20條規定,若理事會有侵害團體利益之情事,依法只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連署請求,發函至主管機關,就可強制召開會員大會,處理理事解任或改選問題。簡裕榮強調,都更最困難的即是人事,望住戶能團結,優先考量團體利益與居住安全問題。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91巷
屋齡:31年
住戶人數:門牌號碼共193戶
海砂屋登錄時間:2006年
列管分類:須拆除重建
資料來源:建管處、《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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