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近萬頃 「太浮濫」

出版時間 2014/08/25

內政部統計,截至2013年12月,共100區完成區段徵收、辦理面積8002公頃,辦理中則有120區、面積1406公頃,合計換算成大約364.6個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土地徵收條例》明訂,土地徵收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但這正是台灣大型徵收案為人詬病的一點。

都委會大會七月二十九日通過桃園航空城案,徵收戶卻被擋在營建署門口無法進入。資料照片

2009年至今,桃園航空城徵收面積從原本不到1000公頃,擴張到3倍大;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原璞玉計劃)徵收面積雖從1235公頃減為447公頃,但產業專用區僅佔13%,住商用地卻是產專區的3倍,且面臨徵收的土地有9成是特定農業區。
「國外徵地幾年才1件,台灣是1年好幾件。」長期關注環境議題與弱勢民眾的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詹順貴直指,政府利用區段徵收免費拿到大筆土地,再標售分得的15∼20%配餘地,「政府將此視為改善市庫財務的方式,且樂此不疲。」民眾不懂法令,只能抗爭,卻又被指不理性。
桃縣教育產業工會主任田奇峯曾在航空城審議會跳桌、撒土抗爭,但他也說:「激烈行為是不得已,行為看起來很荒謬,但整個審議過程難道不荒謬嗎?」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施明賜則表示,需地機關提出徵收計劃時,皆經過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評估必要性,近期內政部也開會研討《土地徵收條例》,建立需地機關提出更明確人口變化、稅收增減等經濟因素報告的作法。
不過詹順貴指出,歐美、日本的徵收制度都備而不用,德國南部甚至能蓋900公里長的高速公路而不須徵收,以市價5倍向民眾買地,或是向農民換地來取得所需面積。

詹順貴表示,台灣徵收有這麼多糾紛,問題源頭在於政府將徵收視為理所當然,而後的審議高度不透明、程序形同虛設等都是末端問題,「廢除區段徵收是當前要務。」

我從小跟父親種米,從種植、碾米到銷售都自己來,這片良田也種出好多次得獎米,政府為了追求開發,卻沒想過農地一旦變成水泥,之後就算後悔也不可能再變回良田了,政府應該要保護良田,而不是開發良田。
我原本在縣治二期有一甲多的農藝,大概20年前被徵收,後來我在縣治三期的老家和農地也被徵收,才搬到這裡繼續種米,沒想到又面臨徵收命運。假如政府要開發,應該要徵收其他閒置的工業地或土質不好的休耕農地,而不是浮濫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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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知園區徵收戶 田守喜56歲 農民 居住新竹縣56年

我已被政府徵收3次土地,先是為機場安全,還有南崁溪防洪跟交通部需要機場旁土地。我到現在也不太清楚徵收的實際計劃內容,加上這次桃園航空城若確定徵收,就是第4次被徵收了。
政府徵收時講的都很有道理,但之前被徵收的土地卻沒達到當初講的效益。南崁溪之後還是有水災發生,土地如果真的拿來開發沒話說,但現在只覺得政府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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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徵收戶 李世淮58歲 車廠老闆 居住桃園縣58年

我一輩子住這,以前還專門種植貢米給日本天皇吃,鄰居也都住很久。我很喜歡現在的環境,不想要土地被徵收後開發成高樓大廈,人情冷漠沒交集。
我現在年紀大了,還能可以自己種米自己吃,如果開發成都市環境,我還要找工作,僱主可能也不想用老年人,我要怎養活自己?現在竹北那麼大塊住宅沒人要住,政府又來搶地,田地都被徵收了,最後沒米可吃,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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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知園區徵收戶 徐漢壽76歲 農夫 居住新竹縣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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