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大郎Q&A:買法拍屋 不適用瑕疵擔保

出版時間 2013/10/31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
關於從法院買受法拍屋和一般買賣是有些不同,簡單2點提供您參考:1.從法院買受房子是不適用物之瑕疵擔保,在《強制執行法》第69條有規定,但一般的房屋買賣,買受人可以依《民法》第354條規定,向出賣人請求物的瑕疵擔保。
2.如果是法院拍賣,拍定人從法院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後,即是房屋所有權人,至於一般房屋買賣,則必須買受人完成在地政機關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後,才能成為所有權人,以上只是簡單舉出二點區別,實際仍有其他區別存在,所以要購買法拍屋,一定要事先做足法律功課,切勿冒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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