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高6米 才是正港樓中樓

出版時間 2009/12/19
樓中樓產品的客廳挑高氣派,使用空間加大,受到不少購屋族偏愛。唐郡威攝
樓中樓產品的客廳挑高氣派,使用空間加大,受到不少購屋族偏愛。唐郡威攝

東森房屋汐止康寧店店長陳進銓表示,市場上稱為樓中樓住宅,除了挑高6米的大樓樓中樓,還有夾層屋以及公寓型態的重疊別墅。陳進銓說:「不少購屋族喜歡買大樓的樓中樓產品,因為客廳挑高,空間更顯寬敞,還有上下獨立的使用空間,且通常是位於頂樓的戶別,景觀條件佳。」
陳進銓指出,在大樓的樓中樓住宅中,一般人易把樓中樓和夾層屋混為一談,事實上,真正的樓中樓產品,會有挑高6米的2層樓高度,室內通常只有客廳部分挑高6米,其他2樓的空間格局,建商也會規劃施工完後才交屋,2樓坪數並計入權狀面積中,且取得合法使用執照。

陳進銓表示,雖然樓中樓挑高氣派、使用空間大,但也因樓中樓建物坪數較大,價格可能會比一般產品高,且樓中樓的特殊格局,在空間格局配置的規劃,也比一般房型來得複雜,裝潢成本也相對提高。
而只有1層樓權狀面積的夾層屋,室內高度從3.6~4.2米不等,早期興建的挑高夾層屋,最高甚至高達5.8米,建商提供室內高度,住戶自行施作隔層,等於將1層樓當成2層樓使用。
由於挑高夾層權狀面積不含自行施工部分,自行增加使用面積,屬於違法2次施工,除非夾層面積未超過該層原來樓地板面積的1/3,且總面積不超過100平方公尺(30.25坪),才有機會成為合法的夾層登記。

住商不動產嘉南區副理陳佩吟指出,夾層屋將有限的高度一分為二,上下兩層高度不足,容易產生壓迫感,且一般夾層屋的坪數規劃偏低,在有限空間內,除了要隔做兩層,還須增添上下通行的室內樓梯,反而達不到擴大空間的效果,而使空間更形狹窄,破壞居住品質。
另外,市面上常聽到的「重疊別墅」,其實就是改良型的樓中樓公寓住宅,以4層樓別墅為例,通常1+2樓為1戶、3+4樓為1戶,陳佩吟說:「雖然重疊別墅的居家功能較公寓住宅有變化,室內規劃也更具彈性,但是別墅特性盡失,而且室內多半沒有挑高,也缺乏樓中樓的挑高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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