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6日《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後,性專區制上路,將「罰娼不罰嫖」制度改為「娼嫖皆罰,但專區例外」。迄今已經8年多,仍沒有地方政府設立專區,而32歲性工作者花花(化名),因法案遲遲未落實,成為看得到但吃不到的承諾。花花說,不合法就沒保障,她不但曾遭嫖客白嫖、變態客暴力對待,也被雞頭黑道剝削,她泣訴:「我只想活下去,沒有人喜歡做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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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慘家庭又遇渣夫 債務黑洞纏身
出生在中南部的花花,高中時父親意外過世,母親罹患精神疾病在家療養。她與妹妹在工廠上班,約有3萬至5萬的收入,住在父親留下的房子,勉強維持每個月家中2萬及母親醫療費1萬5的開銷,偶爾還能存下近1萬元;但因懷孕而結婚的花花,前夫生意失敗及好賭,背上大筆債務,將房子拍賣也不夠償還,沒多久還是因家暴離婚。
付不出每月8萬帳單只能下海撈
原本每個月3.5萬的支出,加上小孩生活費及房租各1萬元外,還需支付近5萬元的債務;只能縮減各項開銷,但最少還是要8萬元的收入才能打平,花花與妹妹的薪水入不敷出,為了兼顧照料母親及小孩,同時要償還大筆債務,有限時間得賺取雙倍收入,花花只好辭去工廠的工作,靠出賣身體賺取金錢。
皮肉錢不好賺 遇變態客虐待淚往肚裡吞
起初花花上網尋求客源,不僅遇上白嫖、偷錢、假鈔付帳,動手打人的客人,有時遇上警方釣魚,1500元罰金就飛了。後由朋友介紹到桃園公娼(目前全台唯二合法公娼之一)附近的應召站,客源相對穩定,每個月收入增加至6到8萬,但8年前專區法令通過後,警方嚴格查緝,她又轉往湖口私娼及新竹應召站。
她說,私約接客被捏、咬奶頭都是小事,遇到變態客人,菸頭燒燙、用異物塞嘴、塞下體,能婉拒是幸運;拒絕不了就要承受身體上疼痛、不舒服。無援的工作環境,很多時候只能淚往肚裡吞,撐到鐘點結束。
盼有專區合法化 遠離雞頭剝削
加入應召站後有「雞頭」管理,能處理客人問題,但「抽頭」嚴重。接客1次1小時,嫖客付2000~3000元,其中性工作者賺得 1000元,但雞頭等可能分到1000到2000元暴利;而且因為性交易非法,要躲警察,有些掮客雞頭甚至以此威脅要「試車」,得與之嘿咻才幫忙拉客、保護。花花說,公娼的分配合理得多,1次15分鐘,跟客人收1500元,其中性工作者拿1000元,其他管理、清潔大約分到500元。對她來說,一樣賺1000,但待機時間短、更安全,只要老實繳稅就好,還不用躲警察,她會快活些。
帳單比月經還準時報到
目前她月收入在4萬元到5萬元之間,仍不夠填補債務缺口。以前缺錢時,花花吃停經藥不讓月經來,但身體吃不消,現在如果又被債逼急了,她會直接問客人:「要不要闖紅燈?」,她曾聽老一輩人用棉花塞,不讓經血流出以便接客,都是這一行的血淚。「因為帳單不會管你月經來不來,時間一到它就來,沒付,利息再滾上去。」
夾縫求生仍有夢
花花感慨的說:「如政府有規劃,我不用被剝削,早賺夠離開這行了!」目前債務還剩下200多萬,很多人勸她換工作,但母親精神狀況不穩定,隨時要返家照料,也須帶小孩上、下課。以她的條件,到哪找可以兼顧家人、月收4萬元以上的工作?她也夢想未來清償債務後能存點錢,開店賣小吃,但因為政府遲未設立性專區,目前只能繼續在勉強在不公平剝削下夾縫求生。
性專區權責在地方政府 但各縣市都說「沒規劃」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性專區經修法後,設立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但在目前台灣民情之下,還需要點時間對話及溝通,重點在能凝聚所有人共識;對於迫於生活從事性產業的民眾,其實可透過社會及政府各單位來改善生活。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短期內並無規劃設立性專區,新北市民風純樸,如無配套就強行設立專區,恐將引起地方民眾、婦運、宗教團體相繼抗爭,歧見難以取得共識,考量諸多因素下,目前尚無成立性專區之規劃。(突發中心 / 綜合報導)
出版時間 00:10
更新時間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