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92歲詹姓老翁,今年2月間開車因未注意路況,撞死了一對穿越馬路的7旬兄妹,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肇事人提起公訴,但因詹姓老翁未涉及交通違規,撞死人後免體檢也免換照,仍可繼續開車上路,死者家人痛批政府現行消極的高齡駕駛政策,法律竟縱容92高齡駕駛在撞死人後仍能開車趴趴走,「如果今天被撞死的是蔡英文的媽媽,是不是半夜就會修法!」難道老百姓的命真那麼不值錢?
據監理單位統計,全台目前有駕照民眾約1697萬人;65歲以上的駕駛占13%,約有220萬人。而調閱過去三年65歲以上駕駛肇事數據,2016年8471件車禍、2017年9093件、2018年1萬618件,顯見高齡駕駛的車禍發生件數正逐年增加。
家屬控訴高齡駕駛反應力不佳
今年2月18日下午2時30分,一對76歲、70歲兄妹徒步從基隆南榮公墓下山,順勢穿越馬路,欲到對面搭公車返家,兄妹倆未注意雙向車道號誌不一致,在穿越3個車道後,遭外車道開車的92歲詹姓駕駛撞上,76歲哥哥遭撞飛7米、當場死亡,妹妹送醫後傷重不治,家屬強烈質疑,這起事故與高齡駕駛反應力不佳有重大關聯,詹姓老翁被基隆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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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家排行4女兒的李宜真表示,在基隆地檢署開庭時,看到肇事的詹老先生,還疑似戴著助聽器耳機應訊,庭訊結束後步履蹣跚走出地檢署,未在子女陪同下自行離去,她們認為詹姓老翁又繼續開車在馬路上行駛,實在太危險,「台灣是沒有政府了嗎?」
藍家3女兒藍如雅說,當天媽媽(70歲)到基隆殯儀館參加表舅告別式,到了現場才碰到親舅舅(76歲),公祭結束後,兩老下山走到南榮路,要過馬路到對面搭公車返家,走到一半碰到紅燈,因看到內側轎車停下來,他們才又快步走過去,沒想到卻被外側92歲詹姓老翁駕駛的車輛撞飛慘死;當天,舅舅原本要開車上山的,但是他的兒女不同意,才改搭公車,卻發生憾事,真是死得太冤枉了。
藍女說:「我長年在中國工作,當地75歲以上就不能開車,我很震驚台灣政府竟讓92歲高齡民眾開車上路。」她也怒斥:「台灣真的是個鬼島,政府竟然縱容一個聽力有問題、活動不方便的人,開車撞死2條人命後,還可以拿著合法的駕照,到處趴趴走,台灣政府可否醒一醒!」
醫師:老人器官功能衰退
基隆長庚醫院陳勇志醫師指出,依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老人是指65歲以上,我們國家也是用這樣的定義,不過,日本有特別把老人年紀拉升到75歲,而年紀大帶來的器官功能衰退,年齡其實只是一個大致上的區分,有些可能會提早老化,有些功能還維持得很好。
陳勇志醫師也進一步說明,老人功能退化層面是很廣泛性的,從眼睛、耳朵、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及其他各式各樣的系統都有不同程度的變化,不像人生的前5、60年,75歲之後衰退速度會特別快,開車時的反應力也相對降低,較可能發生危險,所以一段時間做功能性的換照評估,對於駕駛以及路人會較有安全上保障。
現行法律
一般自用駕照過去每6年要換照一次(免體檢),後來改為終生免換照,公路總局新修法「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規定1942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駕駛人,終生不用體檢換領照,但若發生交通違規或吊扣駕照時,就必須接受換照檢測,且在換領照後,每3年就要再換照1次。而1942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就必須每3年換照一次。此案因判定詹姓老翁沒有交通違規,因此基隆監理站無法強制要求92歲的詹姓老翁接受體檢換照,老翁仍然可以繼續開車上路。
死者家屬殷切盼望,75歲以上的老人,應該每1年或2年,不管有無違規,都應該作體檢,以確定他們的反應是否還能安全駕車,如此才能降低車禍及對無辜老百姓造成的傷害,而不是說沒有違規,就不用去體檢的消極作為。
政府回應
對此,公路總局駕駛人管理科長黃明聲表示,以前駕照6年要換照1次,2013年7月1日後,改為都不用換照,到了2017年7月1日起,滿75歲起每3年換照1次,此政策是參考一些先進國家後,比照日本作法,75歲起每3年體檢、換照,且其體檢的項目也與日本一樣。
黃科長說,當初考量的是75歲失智症的復發率,比65歲高很多,呈倍數成長,研擬時,曾開了很多公聽會,專家、學者及醫師會議,大家都認為75歲以上,每3年復檢、換照1次,是合理的。
對於1942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駕駛人,終生不用體檢換領照的規定,黃明聲則說,目前全台75歲以上高齡駕駛還有60萬人,如果全部召回體檢、換照,受委託的單位也負荷不了,況且,高齡者很多也已沒有開車了,監理單位有動態管理機制,若駕駛人有違規記點或吊扣駕照時,就必須要回來作檢測及換照,根據內政部國人平均夀命換算,預估10年後就全部納管了。
雖然數據顯示2016至2018年的65歲以上老人車禍件數,有逐年升高趨勢,但當時建立高齡駕駛政策,其著力點是在於失智症的預防,但並不是每位高齡者都有失智症,其次,該數據是65歲以上,而高齡駕駛政策是從75歲起,當初實施時,為讓社會大眾能接受,所以換照有3年的緩衝期,所以要等法規公布後滿3年再來看數據,會比較準且客觀。
另有關基隆92歲高齡駕駛死2位路人,家屬強烈質疑政府放任老年危險開車措施,是消極作為,建議修法對這些高齡駕駛,每1、2年就得換照1次;黃科長指出,不應以個案來看全部,一個政策總會有一個時間點,事實上,公路總局每季都有作檢討,等滿3年後,會再作一次整體性檢討,屆時會提出該補足的地方,再行研議修法事宜。(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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