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男強拉女鄰居到廁所強吻襲胸 掰她主動搭訕遭法官打臉

出版時間 2022/08/23
邱姓男子藉故參觀被害人套房廁所,對她強吻並撫摸胸部、下體。示意圖
邱姓男子藉故參觀被害人套房廁所,對她強吻並撫摸胸部、下體。示意圖

台中市邱姓男子幫友人搬家,向一名女鄰居謊稱也在該處租屋,要求到她的套房參觀,卻將她關在廁所內強吻,並撫摸胸部及下體,後來有其他房客進入共用客廳,邱男才罷手。邱男挨告後否認犯行,辯稱是被害人主動找他表示有做「兼職」,還拉扯不讓他離開。法官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是邱男主在走道藉故搭訕被害人,一、二審均認為邱男說詞不足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姓男子2020年7月5日到台中市沙鹿區大同街一處出租套房幫友人搬家,晚間10時許,看到一名同在該處租屋居住的女住戶,在公共走道使用微波爐熱牛奶,於是上前搭訕,佯稱自己也在該處租屋,可帶她參觀其套房,隨後又到被害人的套房參觀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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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男子抱住被害人,強行撫摸其胸部、下體,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示意圖

被害人指控,當時邱男進入其房間廁所,她站在門口和他聊格局,沒想到,邱男先強吻她,接著抱住她撫摸胸部、下體,並強行要把廁所門關起來,她大叫「你要幹嘛,放開我」,直到一名住戶進來共同的客廳,邱男才鬆手並離開。被害人事後請男友到場一起去找房東,並前往邱男友人的套房敲門,但無人回應,於是向警方報案。

邱男到案後辯稱,當時是被害人在走道主動找他,表示她在鞋店工作,但有兼職做性交易,他回稱「不用,謝謝」,被害人得知他在台積電上班,還請他幫忙介紹工作。辯護人則說,被害人要求邱男一起到房間,邱男想離開,雙方發生拉扯,但沒有對她強制猥褺。

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時確實是邱男主動藉故搭訕在公共走道使用微波爐的被害人,兩人一同走向邱男友人的套房,另外,邱男並無在台積電上班的紀錄,可見其辯詞並不實在,被害人前後供述一致,也沒有以自身名節誣陷邱男的動機,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邱男判刑1年。邱男不服,提起上訴也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可再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