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賴男謊稱單身把劉姓寡婦騙上床,還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她不得分手。示意圖
喪偶的劉姓女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找第二春,認識自稱在金融業的賴姓男子,賴男表示自己離婚「空窗期3年」、「想找牽手一輩子的人」,還天天噓寒問暖,於是劉女就獻身了,但交往3個月她發現賴男有老婆,而且真實職業是小黃司機,深感受騙決定分手,不料賴男事前已偷拍2人性愛影片,翻臉傳給劉女威脅要公開她「當小三」的醜事,更衰的是,賴妻也控告劉女介入家庭求償50萬元,但台北地院認定劉女遭賴男瞞騙,確實不知他有家室,判決免賠。
判決指出,賴男共偷拍2次性愛影片,劉女提分手後,他露出恐怖情人猙獰面目,把影片傳給劉女並恐嚇:「那就讓這段婚外情曝光。」、「妳不是最擔心妳阿姨跟公公發現妳這媳婦最近的生活,原來是外面交了新男友,還跟對方搞上床,結果還是別人的老公,妳自己當小三。」
至於劉女在交往期間是否知道賴男已婚,賴作證咬定劉女知情,還說曾將身分證給劉女看過,但法官查出賴男有過2段婚姻,結婚對象都是同一名女子,2段婚姻中間間隔5個月,賴男曾在這5個月空窗期申辦配偶欄為「單身」的身分證,法官認為賴男可能就是拿出單身身分證給劉女看,不能僅因「看過身分證」就認定劉女知道他有老婆。
此外,法官認為賴男在交友軟體自我介紹欄位記載「離婚」、職業為「金融業」、「本人任職於金控銀行房貸部門的內勤工作」、「我二位孩子都成年有不錯的工作,我想把重心放在女方或『女朋友』身上,只想好好談場戀愛」,而他曾向劉女表示「空窗期3年」、「我想找牽手一輩子的人」,這些都與真相不符,顯見賴男故意隱瞞已婚事實,而且劉女跟賴男只交往短短3個月,確實可能沒有察覺賴男已婚。
審酌相關事證,台北地院判決劉女無須賠償賴妻,可上訴。至於賴男偷拍性愛影片之事,劉女怒告他妨害秘密罪,檢方日前已起訴賴男。(丁牧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