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性侵女鄰居暴打鼻樑 惡男辯性交易重判12年

出版時間 2022/08/09
楊姓男子性侵女鄰居,還搶走她皮夾內的4千元,一、二審均被重判12年徒刑。示意圖
楊姓男子性侵女鄰居,還搶走她皮夾內的4千元,一、二審均被重判12年徒刑。示意圖

台中市楊姓男子見1名女鄰居在1樓向房東繳房租,竟趁她獨自從樓梯走上5樓住處時,強行將她拖進自己位於3樓的租屋處,把她打到鼻子流血、全身滿是瘀傷,搶走她毛夾內的4000元現金後,對她性侵得逞,還持刀恐嚇她不准報警。楊男辯稱和被害人是性交易,因為毒癮發作才打到她鼻樑。法官不採信,一、二審均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將楊男重判12年徒刑。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被害女子同住在台中市區一棟出租公寓,2021年2月19日傍晚6時許,楊男見被害人在1樓向房東繳房租,竟躲在樓梯間,利用被害人從樓梯走上5樓租屋處時,雙手分別摀住其口鼻、勒住脖子,將她強拉至自己位於3樓的租屋處。

被害人不斷掙扎、呼救,楊男即出手毆打她的鼻樑,導致被害人鼻子流血、頸部有勒痕、全身多處瘀傷。

被害人遭楊男性侵。示意圖

楊男見被害人不敢再抗拒,先強取她皮夾內4000元現金,再命令她脫掉衣服去浴室洗澡。被害人迫於無奈聽令行事,楊男隨即進入浴室強迫被害人為他口交,再於床上對她性侵得逞,還拿出折疊刀恐嚇她不得報警。 

被害人擔心被傷害,刻意與楊男聊天以降低其戒心,後來楊男毒癮發作要她幫忙按摩,事後對被害人說「妹妹,妳心地很好」,並還她2000元,一直到晚間9時許才讓她離開。

被害人脫身後立即打電話向男友哭訴,並告知房東,同時因為發現楊男有入珠,擔心自己被傳染性病,於是到部立台中醫院檢查,院方得知後通報警方,隔日凌晨逮捕楊男,並查扣2千元贓款及折疊刀。

被害人擔心被傷害,被迫幫楊男按摩,與他聊天。示意圖

楊男否認犯行,辯稱曾多次與被害人在中區一家旅社性交易,當天向友人借款7千元買毒品後剩下2千元,晚上用來與被害人性交易,但被害人要2500元,就說下次再給,後來他因為毒癮發作找不到藥,才打被害人鼻樑致流血。

不過,法官傳喚被害人男友及房東,兩人均證稱案發後接到被害人電話,敘述遭楊男性侵的過程相符,且警方到楊男所稱的旅社查訪,櫃檯及清潔人員均稱不曾見過楊男及被害人,此外,被害人體內採到楊男檢體,傷勢也與案發過程相符,一、二審均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將楊男判刑12年,恐嚇部分則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得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