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蔣姓男子(46歲)5年前因故雙目失明,領得保險公司給付的上千萬保險金後,他得知其中的「眉角」,先成立2家空殼公司,營造高所得假象,再利用人頭投保高額意外險,串通保險公司業務,以內神通外鬼方式,人頭向保險公司謊稱失明,詐領4000萬賠償金。警方經長期蒐證,查出人頭雙眼正常未失明,及時阻止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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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5年前,蔣男開車時,打開窗戶透風,雙眼不慎被路樹劃傷,視力嚴重受損,他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由於蔣男的說詞詭異,保險公司懷疑他詐保,雙方訴訟,最後法院判保險公司敗訴,須理賠1265萬元保險金。
警方指出,蔣男獲賠後,將保險金全數投入期貨市場,結果不到1年即慘賠出場。他深諳保險公司理賠的「眉角」,招攬黃姓、林姓成員,指導成立2家空殼公司,提供不實財力證明文件,誆稱年收入450至600萬元,營造高所得假象,作為財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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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男再找林姓友人(34歲),向知名保險公司投保2000萬壽險及2000萬意外險,並串通公險公司業務員,以內神通外鬼方式,審核林男保單。核保完成後,林男假意繳交2期保費,而每期(3個月)保費高達15萬元,隨即謊稱雙眼完全失明,欲請領4000萬超高額保險金。蔣男事前與林約定,若順利獲得理賠,蔣男分得3000萬,林則可獲得1000萬元。
警方說,該張保單除原始保單理賠金額4000萬元外,若理賠成立,依據保單契約,未來保險公司尚須每年給付450萬元完全失能扶助金,套句保險公司的廣告金句「活得愈久,領得愈多」,粗估理賠金恐達上億元。保險公司覺得不對勁,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林男至醫院檢查,雙目視力不足0.02,可說是幾近全盲。但警方跟監林男蒐證,發現他不僅可以獨自外出買飲料,甚至還可自在的滑手機。
警方長期蒐證,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上月12日拘提蔣男等6人到案,並持搜索票至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等處搜索,查扣要保文件、保單、空殼公司設立文件(公司大小章)、手機、平板電腦、電腦主機、金融卡、存摺等贓證物。
警方在林男住處搜出眼睛麻醉劑,懷疑他利用藥物,麻痺眼球神經,通過視力檢查詐保。訊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解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蔣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突發中心高鈞麟/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