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影片)
有一名重機網友昨天以加掛方式,用小拖車載著約2歲的幼兒在重機後方,停靠在苗栗縣台3線三灣鄉田野超商門市,被其他車友發現拍照,紛紛批評他不願幼兒安全。離譜畫面曝光後,公路總局監理單位初步認為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縣府社會局也認為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主管機關將依法追究粗心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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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約2歲的幼童,坐在簡易的單車小拖車裡面,讓網友不滿這名爸爸的行為。翻攝臉書(輕檔車俱樂部)
畫面中,可以看到這名爸爸疑似獨自騎著重機,在三灣鄉的田野超商門市休息,但因為重機後方附掛單車用兒童小拖車,而且裡面是年約2歲的小幼童,讓人為幼童安危捏一把冷汗!
翻攝臉書(輕檔車俱樂部)
頭份分局副分局長陳洐復說,警方今天網路巡邏時,發現網路社群有民眾在昨天中午,在台3線98.4K路段疑以重機加裝自行拖車載幼兒情形,立即主動偵辦,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確有違規情形。
警方說,交通違規部分將依規制單告發,另違反兒少部分,將依兒童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通報主管機關。
這名騎重機的爸爸,用單車使用的拖車,載運小孩,明顯觸法,警方將依法追究。翻攝臉書(輕檔車俱樂部)
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這名爸爸可能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2款規定,嚴重的話可裁罰6萬到60萬元,輕微部份將處以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強制親職教育,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詳細情形將視警方和訪視調查結果而定。(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
重機爸爸用單車使用的拖車載運小孩,明顯觸法,警方將依法追究。翻攝臉書(輕檔車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