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鄭姓男子與大他2歲的女友在麵攤吃消夜,鄭男喝酒之後,不滿女友「嫌他沒用!」竟拿起路旁的交通錐,朝女友頭部、身體痛毆,女友當場被打倒在地。警方指出,女友已申請家暴保護令,鄭男卻還打傷女友,女友驗傷後提出傷害告訴。鄭男訊後被依傷害罪、違反保護令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嫌犯鄭姓男子(48歲)與被害女子(50歲)是同居情侶,鄭男去年底對女友有家暴紀錄,女友今年4月獲法院核發家暴保護令,保護令規定鄭男不得對女友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等不法行為。
劣男竟拿安全錐家暴女子。翻攝畫面
鄭姓男子拿交通錐毆打倒地哀嚎的女友。讀者提供
鄭姓男子試圖拉起倒地的女友。讀者提供
警方說,鄭男與女友今(25)日凌晨1時許,在前鎮區住處附近的麵攤吃消夜,鄭男喝酒之後,認為女友「碎碎唸」並嫌他沒用,竟拿起放在路邊的交通錐,將女友打倒在地。
附近民眾聽到女友被毆打慘叫聲,用手機拍下一段32秒鐘的影片,畫面中只見留長髮的女友倒在地上,鄭男手拿交通錐狠狠砸她的身體及頭部,女友只能伸手阻擋,哭喊:「啊!」身體也痛到綣曲,鄭男放下交通錐後,用手拉女友的手,要把她拉起來未果,又走到一旁、從地上撿起疑似磁磚的物品,作勢欲揮打女友,但影片在此時停止錄影。
前鎮分局獲報派人到場逮捕鄭男,女友因為遭鄭男用交通錐毆打,造成頭部紅腫、背部受傷,驗傷後對鄭男提出傷害告訴。
鄭男對警方表示,因為喝醉酒之後,女友罵她「沒用!」情緒失控才對女友施暴。警方訊後將鄭男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罪嫌移送法辦。(地方中心王勇超/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430
鄭姓男子試圖拉起倒地的女友未果,從地上撿起疑似磁磚拿在手上(紅圈處),作勢欲揮打女友。讀者提供
道路警示用的交通安全錐竟然成為家暴工具(非當事安全錐)。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