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境農場算錯退休金告老員工 4人榮退被討錢!最多要還77萬

出版時間 2022/07/24
清境農場算錯退休金,對4名退休員工提告要求返還溢領部分,一審獲判勝訴。圖為清境農場知名的綿羊秀。資料照片
清境農場算錯退休金,對4名退休員工提告要求返還溢領部分,一審獲判勝訴。圖為清境農場知名的綿羊秀。資料照片

以綿羊秀著稱的退輔會清境農場,2017年至2019年間共有鄭姓等4名員工退休,分別領取161萬至256萬元不等退休金,不過,清境農場卻在今年對鄭等4人提告,主張誤將年終等4大獎金納入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工資,訴請返還多發的退休金。法官審理後認為,該些獎金並非經常性給與員工的報酬,不符勞基法所稱的「工資」,判決4名員工各應返還溢領的43萬至77萬元不等退休金,平均縮水近3成。可上訴。 

清境農場是國內知名景點。資料照片

根據判決,被清境農場提告返還不當得利的4名退休員工,年資從14年到32年不等,其中,鄭姓員工擔任清境農場國民賓館夜間櫃台服務員,2017年12月退休時領取161萬9708元退休金;施姓員工擔任國民賓館西餐廳助理廚師,2018年4月退休領取256萬6485元;陳姓員工擔任青青草原票務服務員,2019年3月退休領取231萬1635元;桂姓員工擔任青青草原票務服務員,2019年3月退休領取216萬20元。

清境農場每年都吸引大批遊客到訪。資料照片

不過,清境農場向法院主張,他們在計算退休金時,誤將員工每年領取的年終、營運、績效、考績等4項獎金,列入「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並核發退休金,但依勞基法規定,該些獎金並非所謂經常性給與的「工資」,經重新計算後,鄭姓等4名員工分別溢領43.2萬、77.2萬、69.8萬、51.2萬元,屬於不當得利,應返還清境農場。

鄭姓員工等人則說,年終、營運、績效、考績獎金都是農場每年定期給付的項目,只有員工未能實際提供勞務及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會減少或取消發放,應屬經常性的給與,屬於工資的一部分,農場在給付退休金時,雙方均同意計算標準及金額,就算有溢領的情況也是善意受領,且他們退休後只能仰賴退休金維生,所受的利益已不復存在,自無須返還溢領的退休金。

法官表示,勞工因工作所得的報酬,若符合「勞務對價性」及「給與經常性」二項要件時,依法即應認定為工資,但清境農場營運獎金係農場在達成營運目標後,發放給實際從事工作的員工1至2個月薪俸,績效獎金則是從營運獎金內提撥10%按員工績效核發,有時會減發或停發;另外,考績及年終獎金則是依員工年終考核結果核發,依其年終考核結果核發,員工若考績丙等、被記大過、曠職等,則不發或減發。

法官因此認定,清境農場核發的年終等4項獎金,並非經常性給與的報酬,屬於農場對員工的「勉勵恩惠性給付」,非屬勞基法所規定的工資,不應列入「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退休金,判決鄭姓等4名退休員工應返還溢領的退休金。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