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男子劉子琰與羅姓男子間互有嫌隙及債務糾紛,因羅屢對劉男家人砸車、砸店,當劉男遠走他鄉,羅男還透過幫派放話要修理劉,劉男遂萌生殺意,去年10月19日深夜駕車尾隨羅男,並製造假車禍,趁羅男下車查看時,持槍狙殺羅男及同行的吳男,致使羅男傷重不治,吳男左手受傷,劉嫌行兇後持槍彈向警方自首。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宣判,劉男持有槍枝判2年8月,殺人部分重判18年,另殺人未遂判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2021年)10月18日深夜10時許,24歲劉姓男子持改造手槍及子彈13發駕駛轎車尋找23歲羅姓男子。翌日凌晨1時57分許,自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一處加油站旁,發現羅男正開車載著31歲吳姓男子,遂一路尾隨羅男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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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凌晨2時許,劉男尾隨宜蘭市縣民大道2段與環市東路路口時,劉男先駕車加速由後追撞羅男車輛,誘使羅男下車,趁羅男查看車況時,持改造槍彈下車趨前,在羅男車輛左後方大喊「鈺凱」,即朝羅男近距離開槍射擊,1 槍擊中羅男右前胸鎖骨,羅男中彈後,欲跑回駕駛座開車逃離現場,同車的吳男大叫「不要」隨即要從副駕駛座上車,劉男快步追上,在駕駛座旁用槍抵住羅男頭部左側顳部太陽穴處開了一槍,子彈貫穿羅男頭部,大量出血,劉男槍殺羅男後,也朝吳男開了2槍,其中1槍打中左手,劉男作案後打電話給妻子哭訴並表達歉意,要林女好好照顧家裡及小孩,隨即攜槍彈開車火速前往警局自首。
羅男、吳男事後分別被送往陽大醫院救治,羅男傷重不治,於是日凌晨2時52分宣告不治,吳男僅左手受傷。
檢警追查發現,家住宜蘭縣員山鄉的24歲男子劉子琰,2017年2月24日在新北市新店區以18萬元代價,從已故陳姓友人購入改造槍彈。
劉男與羅姓男子是舊識,羅男於去年(2021年)初欠劉男23萬元,但劉男幾經催討卻遲不還款,劉事後得知羅男竟在外造謠他欠羅男50多萬元,加上羅男李姓妻子與劉男曾是國小同學,李女與羅男於2021年2月間短暫分手,劉男遂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李女聯繫表達追求之意,因雙方對話被羅男發現,羅透過李女帳號聯絡劉男,雙方爆發爭吵。
羅男於同月26日清晨6時許,前往宜蘭市農權路一處停車場內,砸毀劉男林姓妻子愛車的車窗玻璃、大燈,劉男父親位在員山鄉經營的歡樂城於去年3月中旬被砸店,劉男懷疑是羅男唆使。
劉男為避免家人再受牽連,與羅男斷絕關聯,遂偕林姓妻子遠走嘉義民雄地區從事殯葬業。去年10月間,羅男竟透過竹聯幫弘仁會嘉義分會成員放話欲圍剿他,還一度前往劉男夫妻在嘉義租屋處堵人,劉男認為羅要將他逼上絕路遂萌生殺意,於去年10月13日從嘉義北返宜蘭,伺機殺害羅男。
檢方起訴時認為,劉男非法持有槍彈,僅因細故,就在大馬路上持槍近距離朝羅、吳兩人射擊,造成羅男死亡、吳男受傷。劉男犯後否認對吳男有殺人犯意,無視法紀,藐視公權力且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