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靈系女神」封號的新生代演員黎晏孜(左,黎晏孜工作室提供)遭製作人余志賢(右,翻攝余志賢臉書)詐騙60萬元。
有「精靈系女神」封號的新生代演員黎晏孜,指控戲劇製作人余志賢謊稱要拍偶像劇,請她擔任女主角,還宣稱他以房子抵押貸款拍戲邀她投資,沒想到她拿了60萬元給余男後,才發現根本沒有要拍偶像劇,余男還避不見面,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余男因傳拘無著一度被通緝,最後才被通緝到案,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余男涉犯《刑法》詐欺罪,將他起訴。
2020年間,黎晏孜前往高雄拍戲時,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從事偶像戲劇製作人余志賢,余後來私下找黎女,表示他準備籌拍一部偶像劇,想找她擔任女主角,事後余在開課教授演戲時,邀黎女前往上課,又藉機將黎女拉到一旁說,他已將房子辦理抵押向銀行貸款拍戲,邀黎女投資,黎女信以為真,拿了60萬元給余男,但沒想到女主角沒當成,還發現余男根本就沒有拿房子抵押向銀行貸款拍戲,驚覺受騙。
偶像戲製作人余志賢。翻攝余志賢臉書
去年1月29日,黎女找了楊姓、郭姓、吳姓、李姓等4名友人,請余志賢一同前往「何首烏皇帝雞餐廳」,請余男還給她60萬元,余男雖然簽下60萬元的本票,卻沒還錢的誠意,等到黎女先行離開後,黎女的4名友人不爽余男的態度,群起圍毆、追打,造成余男頭臉、腹部和雙手、雙膝多處擦挫傷。事後黎女提出詐欺告訴,余男則對黎女的4名友人提起傷害告訴。
台北地檢署就余男提告傷害的部分,因4人全都認罪,均遭起訴,法院依傷害罪各判處拘役30日。至於黎女提告的部分,余男因履傳不到,被檢察官發布通緝,當余男被通緝到案後表示,他並無詐欺的犯意,聲稱真的有要拍攝偶像劇,且還拿出資料表示有向文化部申請補助,至於為何會謊稱拿房子抵押借錢拍戲,他則表示,只是為了說服黎女投資。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余男已涉犯《刑法》詐欺罪,將他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