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導師徐男利用女學生對他愛慕,多次發生性關係。示意圖
桃園一名徐姓男子2013年擔任某國小5年級導師,竟利用一名女學生對他愛慕,騙上床多次發生性關係,這段畸戀維持到女學生讀國三時,她承受不了壓力而罹患躁鬱症,並於2018年7月自殺身亡。事發後,徐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判徐男應賠償女學生父親357萬餘元。
審理時,徐男多次為自己鑄成大錯表達歉意,還說女學生輕生前,曾傳LINE表示「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我拿命賠給你可好?」當時他若有跟女學生見面、安撫她情緒,就不會發生自殺憾事。
徐男強調他真心誠意為錯誤行為道歉,對於女學生自殺身亡,內心極為自責,痛苦萬分,願坦然面對刑責,也曾打電話向女學生父親、姑姑道歉,但對方都不願多談,至於賠償,他除了賣車,也向友人借了3、400萬元,但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
法官認為徐男明知女學生身、心尚在發育中,對於性行為認識程度及自主能力都不成熟,思慮也不如成年人周詳,竟為滿足其個人私慾,利用女學生對其導師的信任、尊重、崇拜及愛慕之意,對她性交27次,嚴重影響女學生的身心正常發展,審酌後,高院判徐男賠償女學生父親357萬餘元。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