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開庭過程)
台中地院今再次開庭審理「瑪莎拉蒂」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3煞殺人未遂案,被害人宋姓男大生首度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宋男說,當時張拉他下車時就先賞他一巴掌,後來在人行道上,李、陳對他又推又拉並抓住他的手,張不斷對他頭部及身體拳打腳踢,後來他頭部被硬物擊中,整個人就癱軟在地,後面就不記得了。證人則說,張男連續重踹宋男頭部去撞擊地面,「感覺沒有要讓他活的意思!」
宋男今天出庭時,因不想面對3名被告,在另一個法庭透過聲音傳輸接受詢問;宋男說,當時與瑪莎拉蒂發生擦撞,對方停在他車子左前方,張敦量持球棒過來叫他下車,一手勒住他的脖子、另一手持球棒把他拉下車,先打他了一個巴掌,拉到瑪莎拉蒂側邊看車損,接著抓住他的頭壓在車子引擎蓋上,叫他到人行道。
宋男說,他走到人行道後,共犯李韋霖、陳勁豪對他又推又拉,還抓住他的手,此時張敦量從後方出手毆打他的頭部,還用腳踹他身體,後來他感到後腦被疑似球棒的硬物重擊一下,他整個人就癱軟倒地,後面發生的事就不記得了。
當時在宋男車上的證人A3則透過視訊證稱,宋男走到人行道時對他們做出一個打電話報警的動作,但張敦量等3人威脅他們不准報案,在車內看到宋男共倒下2次,第1次被打到在地時,李、陳2人分別架住宋男雙手把他架起來,讓張繼續對他拳打腳踢,宋男第2次倒地時,被告等人要他們車內1男3女下車,故意讓他們觀看張男施暴過程。
證人A3說,當時宋男流鼻血、眼睛都是血絲,在地上呈側躺狀,頭部與地面還有空隙,張男持續以腳重踹宋男頭部,故意讓其頭部撞擊地面,打到宋男已失去意識、頭部變形,還叫他不要裝死,繼續又踹了幾下,「感覺是沒有要讓他活的意思!」
被告律師則主張,依宋男行車紀錄器及人行道的社區監視畫面,可證明當時被告3人走到人行道時,手上並沒有拿著球棒,此外,依李韋霖、陳勁豪所站的位置,應無可能架住宋男供張毆打;此外,宋男稱張敦量從後方打他,證人A3則說看到張是正面毆打宋男,兩者說法也不符。
法官詢問張敦量等3人對證人說法有無意見,張敦量表示,拉宋男下車時並未動手打他,至於在人行道則承認有毆打宋男。李韋霖、陳勁豪則堅稱兩人並未架住宋男,而是看到宋男流鼻血,上前將他扶起來以避免鼻血倒流。法官最後諭知擇日繼續開庭審理,張敦量等3名被告則還押台中看守所。
今天庭審結束後,宋姓男大生受訪時說:「該面對還是面對!」對方律師一直重覆問同樣的問題,令他很困擾,也感謝母親這陣子的陪伴。宋母則說,事情可以從影片及證人得到事實,對方律師再怎麼狡辯都是在浪費時間,「相信法官會給我們公平的審判!」
台中地院今再次開庭審理「瑪莎拉蒂」張敦量等3煞殺人未遂案,被害人宋姓男大生首度出庭以證人身分作證,宋男庭前受訪時表示,3名嫌犯的行為和他們在法庭上說的都不同,他們說是互毆,「但我完全沒有出手」,事情過這麼久,至今仍感到氣憤及恐懼。
宋母則說,兒子目前還在復建中,仍有頭暈、暈眩、頭痛、鼻手過敏等症狀,有待醫師評估;對於3名嫌犯先前開庭時均翻供不認罪,宋母說,今天兒子親自出庭,相關證人也會以視訊方式作證,就是要戳破3名嫌犯的謊言,「希望法官判得愈重愈好!」
被告張敦量(23歲)去年11月7日與同夥李韋霖(25歲)、陳勁豪(19歲)等3人,共乘瑪莎拉蒂轎車在台灣大道、河南路口,和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轎車擦撞,張嫌等人持球棒威脅宋男下車,張猛踹宋男頭部致骨折、顱內出血,李、陳也架住宋男供張施暴,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張,另依強制、傷害起訴李、陳。(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