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網友推著嬰兒車行經府中商圈騎樓人行道,卻被違規鐵架與變電箱擋住去路,一旁就算要冒險走向馬路,也有違停的車輛,讓他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大罵:「這就是他X的台灣人行道!」,網友更酸是「被店家封印的騎樓」。新北工務局獲報後派員會勘,目前已要求店家即刻拆除恢復暢通,並限期24日前全數拆除違建大樓上的廣告鐵架,呼籲業者不要任意挑戰公權力。
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爆料公社」上爆料,指稱在板橋中山路一段有一位爸爸推著嬰兒車走在狹小的人行道上,既有的無障礙坡道被店家的違建鐵架擋住,而必須走在危險的馬路上,險象環生,引起網路熱議。
工務局聞訊後立即派員到場會勘,發現店家未依規定擅自搭設鷹架,導致民眾通行受阻,養工處當場依據《公路法》72條第1項規定,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限期拆除並回復原狀,否則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店家業於當日拆除完畢。
此外,對於店家在建築物外牆設置廣告鐵架,拆除大隊發現該處為外推違建,依法不得設置廣告物,當場開立認定通知書,要求店家在本月24日前自行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
有關店家未依規定申請搭設鷹架,並阻礙行人通行,養工處說明,現場因騎樓與人行道落差很大,市府在該處設置無障礙坡道係以T字型坡道規劃設計,以滿足雙向無障礙通行需求。
對於民眾反映有施工鷹架、變電箱造成通行不便部分,現場亦已確認該處人行道扣除變電箱後,通行淨寬有90公分以上,符合目前無障礙環境最小通行淨寬的規定。
工務局強調,新北市政府針對合法建築物外牆修繕搭設鷹架已訂有管理辦法,申請人需使用道路(含人行道)作為外牆修繕鷹架搭設使用,應先向路權單位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進行施工,路權單位核准時也會加強留意行人通行動線,並要求申請人注意及遵守相關安全施工規定,以保障用路人安全,切勿任意施作違反法令。(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