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某集貨場上月18日進行化糞池汙水管埋設時,因怪手不慎將一旁土石推落至壕溝,當場掩埋正在溝內進行汙水接管的沈姓水電工,導致他骨盆粉碎性骨折,緊急送醫救治,事後,沈向《蘋果新聞網》投訴,這起工安意外蘇姓工地主任向警方製作不實筆錄,甚至還要求他簽下自摔切結書,否則領不到意外保險金,現在的他因意外無法下床自理生活,醫師囑咐他半年內不能負重工作,生計頓時陷入困境。
《蘋果新聞網》接獲沈男投訴後,隨即向該工程負責水電部分的李姓工頭提問事發過程,李澄清當天他並不在現場,並不斷說沈男在施工過程喝酒,多人可作證,而意外發生時即按法律規定,主動向勞檢機關提出通報,李表示,他已支付沈男住院費用8萬多和1萬6千元的慰問金。不過,話鋒一轉,李突然向記者表明電話訪問全程錄音,他保留法律追訴權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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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酒一事,沈男表示,李姓工頭平時自己會帶一箱酒來工地自己喝,但當天工頭並沒有來,沈男清楚表示,當天他並沒有喝酒,土石朝他這端崩落當下,他來不及逃脫,土石掩埋下半身至腰際部位,不過,在他痛苦哀號被消防救護員救起時,他卻聽見蘇姓主任對其他工人說,要向警方說是「沈仔自己摔下去的。」沈男氣得忍住痛楚,當下痛罵蘇主任。
對此,台東縣府勞工行政科長王識殷指出,工安職災有個別認定標準,不同於一般勞工上班途中酒駕車禍不予理賠,而沈男該案經職安署南區中心現場勘查認定,確實屬職災工安意外。
沈男指出,5月18日他因失血過多不能立即動刀,當天從急診被送進加護病房觀察,第3天才進開刀房處理骨盆粉碎性骨折,醫師囑咐他至少這半年都得復健治療,腳不能落地走動,修復中的骨盆不能再承重負荷;沈無奈的說,水電工作常要負重攀爬,之前答應友人的工程,只好全都停擺,經濟陷入困難,三餐得靠八旬老母親支應,否則無以為繼。
由於沈男無力支付醫療費用,出院時家屬找來工地蘇主任協助繳清住院及看護費用,不過,蘇主任卻要求他簽下內容不實的自摔切結書,沈雖當場拒簽,事後李姓工頭再三告知他,不簽就領不到保險金,後續理賠事宜無法辦理。
既要工人說謊,又要他簽造假切結,沈男表示他難免擔憂自身權益受損,因此,即便工頭之後拿來修正過的職災切結書,他也不敢貿然簽名,況且,當他事後前去溫泉派出所補作筆錄,竟還發現蘇主任向警方當下陳述的內容竟與事實不符,氣得他對整起意外提告過失傷害;對此,警方指出,這起案件已進入司法審理,偵查中暫且無法對外說明。(突發中心古和純/台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