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樹。資料照片,非本案荔枝樹
一名余姓中年男子,因為認為鄰居家種的荔枝樹長得太茂盛,擋到路燈的照明,請鄰居修剪又沒有下文,竟然拿起工具將整棵荔枝樹的芽修掉大半,鄰居見到好不容易開花結果的荔枝樹被剪掉一半,氣得對余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余男涉犯毀損罪,將他起訴。
家住新北市新店區的封姓女子,在住家附近的人行道但屬自己的土地上,種了一顆荔枝樹,封女每天悉心的呵護,好不容易在去年4、5月間開花結果,讓她相當開心。
由於荔枝樹長在人行道上,住在封女隔壁的余男認為荔枝樹太過茂密,已經遮到路燈的照明,會影響居民行的安全,因此請封女修剪樹木,封女雖然有修,但余男認為效果不彰。
去年5月間,余男在剪自家庭院的樹木時,順手拿起工具將封女荔枝樹的枝芽修掉大半,封女見到心愛的荔枝樹被剪掉大半的枝芽,相當難過,對余男提起毀損罪告訴。
余男到案後表示,他並沒有毀損的犯意,因為荔枝樹長在人行道上,遮住路燈照明,影響附近居民晚上行走的安全,才會動手修剪。
由於荔枝樹是長在余男與封女房子的中間,位於人行道上,檢察官勘察後發現荔枝樹種植的土地屬於封女所有,因此荔枝樹為封女的財產無誤,不過荔枝樹雖然被剪掉大半的枝芽,但最後又長出新芽,檢察官首次調查認為,余男的行為並未造成荔枝樹損壞,處分不起訴,封女不服提起再議,高檢認為調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余男的修剪已影響荔枝樹的外形,且該荔枝樹原本已開花結果,余男的修剪也已大幅減損其效能,因此認為余男涉犯毀損罪,依法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