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愛上同事女友,打電話約她見面。示意圖
年輕的林姓男子,發現陳姓同事竟然背著他偷偷約女友出遊,甚至對方打電話約女友還被他接到電話氣得破口大罵,陳男反嗆要告他,林男則傳LINE「要鼻要申請保護令,不然怕那天在路上遇到會斷手斷腳」,陳男最後真的對林男提告,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男並未因為林男的訊息讓他人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全的感覺,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20多歲的陳男與林男為同事,陳男見到林男的女友長得標緻可愛,竟然有了非分之想,千方面計的想要約她見面,但林男的女友不為所動,還將這個情況告訴男友,今年1月底,陳男打電話想約她,竟然被林男接到電話,這讓林男實在吞不下這口氣,破口大罵,還用LINE傳了訊息給陳男,「要鼻要申請保護令,不然怕那天在路上遇到把你斷手斷腳」,林男最後被控告涉嫌恐嚇。
林男到案後否認發那些訊息是要恐嚇陳男,辯稱因為陳男先打電話騷擾他的女朋友,還被他接到電話,他痛罵對方,沒想到對方說要告他,他才會說「給你告啊,看你要告我什麼,誹謗還是恐嚇,還是要申請保護令,害怕那天在路上被我堵到會斷手斷腳」,這些話都是要回應對方要告他,不是要恐嚇他。
檢察官勘驗這些訊息及雙方的電話錄音後,採信林男的辯解,且陳男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後,還打電話給林男要他一起到派出所見面確認筆錄,因此認為林男並無犯意,且陳男在接到訊息後也未有心生畏懼而且有不安全的感覺,因此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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