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有民眾在虎尾租屋種大麻遭檢警緝獲。檢方提供
新聞:繼3年前大麻醫用合法化後,泰國政府今年進一步將大麻從毒品管制名單中移除,相關法令今天生效。今天起泰國民眾可不限數量在自家種大麻,但僅限家戶醫療用途,不得用於娛樂。
在立法論上我不反對大麻除罪化,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大麻現在還是二級毒品,
從國外網購,是運輸二級毒品,
買一些轉賣給朋友,是販賣(你以為是轉讓,可是法院大部分都認定是販賣),
最低消費額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前舊法時代,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沒前科,
我都可以幫當事人爭取到減刑2次,緩刑不用關。
109年7月15日以後,刑度提高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變成要爭取3次減刑,才能緩刑不用關,
幾乎是「不能有一點點差錯」,少一次減刑,就是要去關!
如果說我以前還算游刃有餘的話,
現在是「很拼很喘」!
所以大家還是小心一點,別碰為妙!
如果有律師跟你說,他有什麼妙法,可以打無罪,
麻煩去找他!也許人家就是比較厲害。
※ 本文由 林智群律師(klaw)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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