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國民黨高層遭狼犬狂咬20處撕裂傷!妻穿睡衣肉搏 飼主判賠8萬

出版時間 2022/06/11
張榮恭曾任國民黨發言人、副秘書長、大陸事務部主任、文傳會主委等職。資料照片
張榮恭曾任國民黨發言人、副秘書長、大陸事務部主任、文傳會主委等職。資料照片

國民黨前發言人張榮恭去年2月在陽明山白雲山莊社區遭王姓女鄰飼養的大型狼犬攻擊,全身20處撕裂傷血濺滿地,王女因遛狗沒繫繩一審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天,二審認定她犯後態度不佳,不出庭還反告張榮恭夫婦,加重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張榮恭另提告求償20萬元,士林地院判王女應賠8萬餘元。

判決指出,2021年2月13日下午4點王女牽著她所飼養的2隻狼犬在白雲山莊社區花園散步,竟解開其中一隻「瑪莉」的牽繩,正巧張榮恭帶他飼養的小型犬「花花」出門,「瑪莉」一見「花花」,立刻暴衝追逐,「花花」奔逃回家,站在樓梯間的張榮恭趕緊抱起「花花」,「瑪莉」竟直接撲到張榮恭身上,啃咬長達數十秒,直到張榮恭的妻子與其他鄰居上前驅趕才解圍。

張榮恭送醫診斷雙手、雙膝撕裂傷、擦傷、紅腫等共20處,怒報警提告。

王女出庭承認遛狗時解開「瑪莉」牽繩,但辯稱「瑪莉」沒咬張榮恭,張榮恭身上的傷可能是「花花」咬的。士林地院審酌案發過程有監視器錄影為證,不採信王女辯詞,依過失傷害罪判王女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

刑案上訴二審期間,王女拒不出庭,還反告張榮恭夫婦,指控張榮恭夫婦向媒體曝光一審判決,導致她身心痛苦,向張妻求償55萬元,但遭法院駁回;刑案二審法官認定王女犯後態度不佳,加重改判她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還可上訴。

民事部分張榮恭提告求償醫療費680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他出庭時詳述事發經過,表示被狼犬撲倒時,他當場大叫,叫喊聲整個社區都聽得到,他一直掙扎試圖推開狼犬,卻見王女手中還牽著另一隻大狼狗,「我非常惶恐,因為我在地上,另外一隻大狼狗如果再過來咬,會危及我生命!」

張榮恭的妻子也證稱,當天張榮恭下樓幫她關車燈,她在樓上突然聽到慘叫聲,愣了一下,想說是不是丈夫在叫,聽了一陣子,發現真的是丈夫的聲音,她不顧自己僅穿著睡衣,立刻衝下樓,「從5樓到1樓有70餘個階梯,不知花了多少時間,覺得好長」,她下樓看到丈夫被大狼犬壓在地上撕咬,「不知哪裡來的力氣,就抓起『瑪利』背部的毛」,這才讓「瑪利」停止攻擊退去。

王女拒不出庭,僅具狀辯稱,在他們社區遛狗不繫繩並非不法,而且張榮恭身上傷勢不是「瑪利」咬的,事實上是張榮恭被自己養的「花花」咬傷,「花花」多次主動攻擊,咬傷她的狗,張榮恭仍不繫繩讓「花花」自由進出,案發當時張榮恭遭「花花」咬,幸好她的狼犬制服「花花」,才沒有讓張榮恭受到進一步傷勢。

法官認為,張榮恭確遭「瑪利」咬傷,有張妻、警衛等證人以及監視器錄影為證,王女辯詞不可採,事發當時張榮恭身處險境、混身是傷,王女竟站立一旁,既不出聲喝止,也不出手攔阻,倘若另一隻狼犬被「瑪利」誘發共同攻擊張榮恭,後果不堪設想,判定王女應賠張榮恭8萬元精神慰撫金及680元醫療費。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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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2022/06/1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