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下午,由「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所舉辦的野外活動,在蘇姓領隊帶領下,一行32人要經過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但因為天候不佳,河水湍急,經過梳子壩時有7人落水,僅有1人平安上岸,其他6人全數溺水死亡。今天(9日)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蘇姓負責人熟悉地理環境,卻未善盡責任,造成多人死傷的慘劇,依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將她起訴。
據了解,蘇女在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擔任領隊職務,公司有「台灣欒樹班」是專門對國小學生爬郊山設計,每位學生參加活動需繳交1600元,陪同家長有1位能免費。
事發當天共有28人參加,其中14人為學生,該團體原是要去坪溪古道,並進行健行及雜煮活動,因受到雨勢影響,將地點改為新北市雙溪區北勢溪上游的虎豹潭步道健行活動,並規劃於同日下午5時許返回虎豹潭步道停車場拿取食材及器具後,再至新北市雙溪區壽山宮進行炊煮活動。
當日下午4時許,因大雨不斷,步道上已有明顯積水,蘇姓領隊明知北勢溪上游已累積相當水量,溪水有可能瞬間暴漲,虎豹潭梳子壩有可能遭淹沒,仍選擇經過梳子壩,且蘇姓領隊位置還在隊伍最後方,任由團隊前進,當中7人行經梳子壩,因溪流暴漲,瞬間7人全部落水,最終造成4學童、2家長共6人身亡,其中1名8歲女童還是在10月21日才尋獲遺體。
基隆地檢署察官在偵訊時,認為蘇女有多年帶隊經驗,對於虎豹潭地理環境與天起變化有相當程度了解,且該活動有收費,領隊有負責隊員安全與緊急事故處理的責任。當時見到雨勢磅礡,可以改日進行活動,既然活動進行,明知天氣、路況不佳,本來可循另1條路線安全離開,卻將團隊帶至梳子壩,也沒有走在隊伍最前方,導致6人溺水死亡。
另外,蘇女至今也未與相關告訴人達成和解,檢察官認為她涉犯《刑法第 276 條》的過失致人於死罪,依法將她起訴。(突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