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行政院黨產會決議認定中廣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追徵已移轉他人包括仁愛路豪宅帝寶在內的土地,價額共77.3億餘元,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為帝寶土地是時任黨主席李登輝、投管會主委劉泰英決定出售,黨產會應向國民黨追討,趙少康另質疑當初李、劉賤賣帝寶等土地的錢,買了現在中廣大樓及林森北路上的錢櫃KTV大樓,交易價格卻高出市價24億元,且有2億元佣金疑似流入台綜院,因此對2人提告《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但台北地檢署認定趙少康提告已逾時效,且查無佣金流入台綜院,今將李登輝、劉泰英不起訴。
當時趙少康受訪時表示,國民黨賣了中廣的帝寶土地,為何建商要捐給李登輝成立的台綜院2億多元,中間是否有利益輸送?趙少康也質疑,國民黨拿了賣掉帝寶土地的錢,拿去買松江、林森兩棟大樓,買價卻不符合市場行情,松江部分減損13.6億餘元,林森部分則減損10.4億元,「多付了24億元,錢到哪裡去了?中間是否利益輸送、五鬼搬運、圖利、背信,不是很明顯嗎?」
趙少康還說:「黨產會說沒有看到國民黨從中廣拿錢,那是沒看到表面上拿錢,但私下偷偷五鬼搬運,那個錢是很多的」,李登輝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依照黨章必須對全黨事務負責,劉泰英是投管會主委,掌理經濟重大投資,所以中廣要提告兩人背信。事後中廣以書狀正式對李登輝及劉泰英2人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收案後展開調查,由於偵辦期間,前總統李登輝過發世,檢察官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分不起訴。至於劉泰英的部分,就帝寶土地的部分,因劉泰英先前已獲判無罪確定,至於購買中廣大樓及林森北路上的錢櫃KTV大樓,檢察官也認為這些事都發生在1999年8月間,而中廣遲至2019年9月提告,早已超過時效。
有關佣金的部分,檢察官清查金流後,並未發現異常資金進入台綜院或是劉泰英本人、親屬的帳戶,因此認為劉泰英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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