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女官員拍裸照逼工程放水 鐵道局包商慘了!判賠240萬元 

出版時間 2022/06/02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女官員,主張對延宕工程的包商華盛公司開罰,竟遭對方找黑道擄走強拍裸照。示意圖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女官員,主張對延宕工程的包商華盛公司開罰,竟遭對方找黑道擄走強拍裸照。示意圖

承攬台中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5個車站主體工程的華盛營建工程公司,2015年間因工程延宕,為了避免受罰,華盛公司董事長特助蘇曉貞竟唆使黑道擄走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現鐵道局前身)一名女官員,強拍裸照並逼離職,蘇女被判刑2年6月定讞。被害人再向蘇女及華盛公司求償1千萬元,台中地院判決應賠償600萬元,但蘇女及華盛公司僅須付4成責任,應連帶賠償女主管240萬元。

判決指出,華盛公司於2012年6月以10億8千餘萬元,得標承攬台中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531標工程,包括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車站等五個車站的主體工程,但因工班不足等原因,無法依合約規定在2013年8月15日完成第一階段五個站體的月台、雨棚結構工程。

鐵改局內部對是否開罰意見不一,被害女主管力主應依逾期的每階段開罰,但處長等人認為應於總工程完成後再一併計算。

2015年4月間,華盛公司董事長特助蘇曉貞(46歲)為免受罰,竟找來新竹建商盧銀龍找人跟監被害女主管,希望能拍到她蹺班約會、與同事婚外情等證據逼她離職,但後來無法實現,竟於同年7月間共謀強拍裸照逼她離職。

盧男找來黑道在台中市擄走準備上班的女主管,押往新竹縣竹東火葬場附近一處工寮,命她脫光衣服強拍裸照,恐嚇「叫妳好好工作,不要多管閒事」,1個多小時後將她丟包在桃園市區。

台中鐵路高架化工程。資料照片

女主管飽受驚嚇不敢報警,隔天即請調離開台中,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還一併查出鐵改局中工處及中興工程監工人員涉嫌包庇華盛公司,圖利華盛公司免遭罰逾期違約金3300多萬元,依貪污等罪起訴。

而蘇曉貞、盧銀龍等人則被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起訴。其中,蘇女被判刑2年6月定讞,女主管再向蘇女及華頓公司求償1千萬元精神慰撫金。

蘇女否認參與盧銀龍等5人綁架女主管並強拍裸照、恐嚇等行為,與女主管也沒有業務往來,縱使她與盧銀龍等5人成立共同侵權行為,自己也只有6分之1的賠償義務。

不過,女主管對盧銀龍等5人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已逾時效,蘇女對盧銀龍等5人應分擔6分之5賠償義務部分,已免除責任,僅須負擔6分之1。

台中地院根據刑事相關判決,認定蘇女確實有指示盧銀龍等5人擄走女主管並強拍裸照,判決應與華盛公司連帶賠償女主管600萬元,但蘇女應付40%賠償義務、盧銀龍等5人應付60%,在女主管未對盧銀龍等5人求償且已逾請求時效的情況下,蘇女得免除60%的債務額,僅須與華盛公司連帶賠償女主管240萬元(600萬X40%)。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華盛公司承包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站車站等五個車站的主體工程。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