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石姓男子今年5月中旬採檢確診,5月下旬解隔後自行快篩陰性回公司上班;但不到1個月時間,5月29日再度出現感染症狀,自行快篩後出現陽性,經部立桃園醫院判定為「二次感染」。但石男為了自身及家人的請假隔離事宜,上傳通報系統,卻被系統擋下無法申請,讓石男相當的困擾。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確診個案距當次確診後三個月內,接觸到確診個案,無須匡列為接觸者;民眾於確診後三個月,快篩有可能仍呈現為陽性,因此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不會列為第二次確診個案。
衛生局說明,這就是所謂的「無敵星星」。確診後解隔,仍可能採檢為陽性,而確診三個月內所有的採檢結果幾乎都是沒有意義的,即使醫院通報上傳,也是只有一次確診,不需居隔,亦不會領到隔離書;而第一次確診解隔後,只要自主健康管理,依據中央規定是可以上班的。
桃園市衛生局今也與醫院連繫,衛生局表示,這位民眾表示近期症狀較顯著,擔心自己二次感染,5月29日前往就醫,經醫師評估民眾屬同一病程,非屬二次感染,但民眾症狀持續故開立抗病毒藥物作為預防性投藥。
由於民眾再次就醫,醫院協助上傳快篩結果,觸發電子隔離通知書,但與第一次為同一編號,並在今天再發放隔離書,衛生局已協助維護以第一次確診日期計算隔離起訖日,註銷今天所核給的隔離書,並向該位民眾說明。
在製造業上班的32歲石姓男子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出,5月29日因發燒畏寒、咳嗽且全身無力,因保險起見再次快篩為陽性,自行至部桃新冠急診就醫,醫生判定為「二次感染」,除開立輝瑞口服藥,還告知需重新「7+7」隔離,密切接觸者也須隔離,另外去電1922詢問,依然被告知需隔離。
但由於他和同住家人都需要隔離書才能請假,本來想上健保快易通填自主回報,但無法填寫,5月30日打電話至桃園衛生局,卻被告知疾病管制署有寫,「3個月算同一次確診,而且沒有收到醫院的通報,所以無法開立隔離書;5月31日乃自行開車至部桃的新冠急診詢問相關事宜,部桃告知「醫生診斷確實是二次感染, 請他在6月1日打電話至部桃的感染控制室詢問相關事宜」。
石男無奈表示,地方機關對於防疫規定不夠清楚,導致第一線的醫護人員也被搞得團團轉,最慘的還是民眾。面對他的際遇,不幸染疫已經很辛苦,好不容易挨過隔離後又有症狀。就醫又遇到踢皮球,衛生局踢給醫院,醫院踢給中央,中央1922又打不進去。最後解答竟是一場烏龍!(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